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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林改“改”出生态富民路

2015-12-17 11:20:01罗鸣灶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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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林农李肇远以所要购买的491亩林地作抵押,获得兴业银行三明分行90万元“支贷宝”贷款,顺利买下这片早已看中的林地,这是我市创新林业金融产品的又一重大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林业经营主体,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林改配套机制,打造林业服务新平台,林改工作继续全国领先,走出了一条生态富民新路子。

典型示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发展现代林业,推进林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需要不断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喂养绿壳蛋鸡,浇灌铁皮石斛,施肥抚育杉木林……在沙县富口镇吉瑞家庭林场,主人卢家群每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

沙县富口镇森林资源丰富,辖区林木蓄积量20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1.4%。近年来,不少农户外出经营沙县小吃,林业粗放经营、效益不高现象逐渐显现。

以林改整镇推进试点为契机,富口镇大力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有限公司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得益于林改红利,卢家群通过林权抵押获得30万元贴息贷款,在林业种植基础上,拓展生态休闲农业。目前,吉瑞家庭林场种植果树苗木1500株,养殖蛋鸡1.2万只、各类鱼10万余尾,形成立体种养有机结合。

“鱼和蛋鸡养殖时间短、成效快,用短效益的产业收入投入林业生产,又可以解决家庭林场资金投入大、收益时间长的问题。”卢家群说。

家庭经营只是我市创新林业经营主体的一种形式。

走进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无山不绿,有水皆清,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沁人心脾,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村里山林经营模式的变化。

上源村林业用地面积15316亩,以前村财收入主要依靠“卖林子”,最多时,村里除了4822亩生态公益林和3000多亩毛竹外,7000多亩中幼林全部转让出去。

靠山吃山,但问题很快出现:村集体很快没有经济收入,村民耕山育林、护林积极性不高……如何解决?上源村全体社员共同出资经营村集体收回的林地,既保住了树林,又实现村集体和全体村民共赢。

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沙县富口镇、尤溪上源村为我市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供了生动注脚。此后,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托管经营等各种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在广袤的青山绿野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典型带动,凸显示范效应。富口镇发挥大户示范带动作用,组建家庭林场23家、林业专业合作社15家,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家以上林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全镇商品用材林面积的47.9%。

创新林业经营主体,加快了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步伐。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建立新型林业经营组织1731家,经营面积661万亩,覆盖面积达39.3%,平均每家新型组织经营面积达381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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