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乡镇卫生院延伸到村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2016-02-19 09:31:56刘莉婷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2月18日,我市召开推进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基层第二轮综合改革情况,研究部署全市推进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詹积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按照中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市医改领导小组决定以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或分院)为切入点,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都建有一个政府举办具有公益性的卫生所(或分院),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促进分级诊疗和医养结合,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在机构设置方面,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行政村延伸设立一个卫生所,村人口少于1000人的,可以几个村集中合并设立一所,对于人口数较多的村也可以设立分院;在功能定位方面,村卫生所(分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双向转诊任务(往上转诊和承接下转的康复医疗)和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医养结合服务;在日常管理方面,村卫生所(分院)是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机构,财务、药品、耗材、业务、医事、药事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核算和承担。从2016年1月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乡村医生补贴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对村卫生所(分院)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将根据村卫生所(分院)运行规范情况,适时开通医保。 会上,詹积富要求,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工作列入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