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成为全省唯一享受“免督查”待遇城市
2016-03-15 14:22:01李远明 卢 毅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地区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的全国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给予表扬,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地区。 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政策资金使用管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对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每月跟踪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已入选的五批136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尽早形成实物投资量。加强专项督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主动上报,通过收回补助资金、调整补助对象等方式处置沉淀资金。加强协调服务,结合“三比一看”活动,梳理出50项重点问题,实行滚动管理,充分利用省市“一月一协调”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据介绍,对受表扬的地区,国务院将在2016年实行“免督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在2016年专项建设基金安排中对受表扬地区予以支持,由受表扬地区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自主选择申报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沉淀资金,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到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再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的具体项目,并优先用于建设进度快而又缺资金的项目。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部下达到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再由省级财政部门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受表扬地区企业2016年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可直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报材料,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中央财政对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提前调度资金,并要求相关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对受表扬地区调度资金,以提高地方库款保障水平。对受表扬地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指标在201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 今年,我市将充分用好享受“免督查”待遇,进一步加大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力度,切实增加有效资金供给,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