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里心镇打击非法侵占集体林地专项行动纪实
2016-03-21 10:46:14王华耀 黄平柳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县政府专项工作部署后,县林业公安分局成立打击非法侵占集体林地里心专案组,专案组以新溪村侵占集体生态公益林地为突破点,深入村组农户,现场勘察,摸排取证,获得了大量的照片证据和笔录资料。 直到这时,罗金印心里也并不慌张。他早已打听清楚,前两年汪家村侵占集体林地的案子,就是因为取证难、证据不足拖在那里。 “其实,在这之前,我们也有顾虑。”里心镇分管林业的副镇长熊昌盛说,在打击非法侵占集体林地时,以往采取的是以“毁坏财物罪”起诉,但如何衡量被毁林地的价值一直存在争议,木材的数量、价值无法进行有效地鉴定和清算。 但这次,建宁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破解了这一难题。对于侵占生态公益林地的,由林业执法单位依法从重处罚,收回林地并由相关责任人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专案组在新溪村立案调查侵占生态公益林地毁林种果案件8起,其中5起共43.1亩起诉至法院,并由责任人自行清除种植物,恢复造林。另外3起共64亩林地种植的果树无相关责任人认领。里心镇、林业局、林业公安分局联合组织人员,将林地上种植的3000多棵果树全部铲除,收回林地,由新溪村负责恢复造林。 而罗金印也尝到了非法侵占集体林地的苦果,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元。截至去年底,全镇共立非法侵占林地刑事案件11起,已侦破7起,法院已先后判决12人,收回生态公益林970亩,完成生态公益林补植120亩。试点:非法侵占变合法承包 得知专项行动打击力度如此之大,汪家村果农卢伟宏(化名)心里打起了鼓。他家原本有十多亩果山,从2012年起,陆续也侵占了村里集体林地5亩。 “当时心里就想,太不值当了,不仅人要被法院判刑,果树也要被砍掉,这几年光是成本就投了好多万,眼看马上就要挂果了。”卢伟宏说,一想到马上要人财两空,那段时间吃不下、睡不香。 不过,对于侵占不是生态公益林的集体林地,里心镇探索了新的化解方式——变非法侵占为合法承包。 里心镇制订的方案中规定,被侵占的一般集体林地面积在10亩以下的,由村委会先行收回,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林地承包方案,一次性补缴林地使用费。综合考虑山地的开垦年限、交通、立地条件等因素,讨论决定具体标准,承包费原则上不低于每亩1200元。收取承包费的同时,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承包年限与林改时村集体其他转让的林地到期年限一致。如不愿意签订承包协议并打算放弃经营的,由村里折价收回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村委会对外招标承包。 汪家村被非法侵占的村集体林地约150亩,另外还有县村联营林场的林地约132亩。汪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对被侵占的一般用材林地收取林地使用费后,再依法进行承包。这让卢伟宏大大松了一口气,很快,他以每亩1400元的价格,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 至去年底,里心镇汪家、代家两个试点村针对非法侵占一般集体林地的情况,已经依法签订承包合同26份,收取林地承包使用费12万元。 |
相关阅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