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开展专项执行揪“老赖” 1人获刑
2016-05-21 12:28:43 来源:三明电视台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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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一“老赖”获刑一年半 近日,三元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森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做出一审宣判。 2014年1月24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召集申请执行人蒋某项与被告人陈森林双方约谈如何履行债务,并明确告知被告人陈森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得处置、转移名下财产,不得设置新的抵押,被告人陈森林保证不会将财产变更或抵押他人。 然而,在当年3月27日被告人陈森林置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诫于不顾,将福建省清流县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以人民币308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案外人何某平、杨某国、陈某元等六人,致使本案可执行的财产被设置抵押给他人后而无法得到及时执行。 被告人 陈森林:“把法院冻结的资产转移给他们几个人,我现在认识到这个是错误的,恳求审判长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森林主观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客观上导致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无法执行,侵犯了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被告人陈森林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集中执行揪“老赖” 4人拘留15天 说到“老赖”,大家都很厌恶,因为他们要么赖着不还钱,要么就“躲猫猫”。为此,三元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5月18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被执行人在大田县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到达大田县后经过部署,执行局的法官兵分几路开始查找“老赖”了。不到10分钟,第一位“老赖”被控制。接着不断传来好消息,陆续又有几位“老赖”被控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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