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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法院开展专项执行揪“老赖” 1人获刑

2016-05-21 12:28:43 来源:三明电视台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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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一“老赖”获刑一年半

 近日,三元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森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做出一审宣判。

 2014年1月24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召集申请执行人蒋某项与被告人陈森林双方约谈如何履行债务,并明确告知被告人陈森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得处置、转移名下财产,不得设置新的抵押,被告人陈森林保证不会将财产变更或抵押他人。

 然而,在当年3月27日被告人陈森林置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诫于不顾,将福建省清流县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以人民币308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案外人何某平、杨某国、陈某元等六人,致使本案可执行的财产被设置抵押给他人后而无法得到及时执行。

 被告人 陈森林:“把法院冻结的资产转移给他们几个人,我现在认识到这个是错误的,恳求审判长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森林主观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客观上导致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无法执行,侵犯了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被告人陈森林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集中执行揪“老赖” 4人拘留15天

 说到“老赖”,大家都很厌恶,因为他们要么赖着不还钱,要么就“躲猫猫”。为此,三元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5月18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被执行人在大田县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到达大田县后经过部署,执行局的法官兵分几路开始查找“老赖”了。不到10分钟,第一位“老赖”被控制。接着不断传来好消息,陆续又有几位“老赖”被控制了。

 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罗新荣:“ 就是 将这六类涉民生、涉金融的案件作为我们执行的重点,把以前每年一两次专项行动变为日常行动。”

 此次专项执行涉及的案件有20件,执行标的达114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的住所分散,区域情况又不熟悉。于是,在大田县法院的配合下,三元法院执行局法官一处处的查找“老赖”。部分“老赖”在执行局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还款。可是,有的“老赖”为躲避执行,长期在外不回家。执行局法官只能向其家属宣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家属动员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而有的“老赖”则玩起了“捉迷藏”,但最终在执行局法官的合力围堵下,还是被控制了。

 经过一天的专项行动,共传唤、控制“老赖”17人。当听到要被司法拘留时,不少想继续找借口耍赖的“老赖”慌了,立即表示马上想办法,纷纷打电话向亲人、朋友“求援”。有的马上叫人送钱过来,有的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其中3人当天履行还款义务,6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人承诺积极配合法院拍卖抵押物,但仍有4人拒不履行债务。于是,执行局法官将这4名“老赖”带回三元法院,并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

 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廖明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115条规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叶聿布拘留15日。“

 近期,三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并告诫有侥幸心理的“老赖”,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积极主动的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只会让自己多吃些不必要的苦头。最后还得照样履行法律义务,得不偿失。

 今后,“老赖”的工作和生活将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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