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检察系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显成效
2016-06-06 10:36:47刘文婷 陈长回 吴敏茹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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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濉溪河采砂得提前到相关部门办手续了,再也不敢随意偷采了。”5月26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市检察院和建宁县检察院干警,建宁均口镇村民说。 建宁县濉溪河流域林立着几十个采砂场,无证无照采砂占用耕地,影响防洪安全。多年来,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等涉及环境保护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出现治水反而水不清的局面。为此,三明检察机关派员深入到濉溪河流域沿岸的3个乡镇13个村庄,进行实地调查、现场取证,厘清相关部门的“管沙”职责。三明检察机关结合各部门实际履职情况,分别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促成各职能部门共同治水。 自2015年7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已经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5件(含生态部门),并成功办理全国首批、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检察机关胜诉,确认行政机关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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