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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06-14 16:27:45 来源:永安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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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永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雷永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惠农资金被骗取问题。雷永忠在担任永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于2009年至2011年,在具体负责中央预算内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审核、监管和验收工作中,对项目业主高某(已判刑)报送的虚假材料未尽到认真审核职责,致使不符合项目补助条件的永安市某养殖场骗取中央补助款人民币40万元。2016年3月,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决雷永忠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5月,永安市监察局给予雷永忠撤销永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处分,按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2、永安市燕南街道黄历村原党支部委员、村水电站站长刘光公款报销个人接待及向寺庙捐款费用等问题。永安市燕南街道黄历村原党支部委员刘光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便,于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担任黄历村水电站(村集体企业)站长期间,将个人宴请朋友餐费共计1870元在电站财务帐中报销列支;通过虚增电站维修费方法,3次套取电站资金共322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通过虚增电站垃圾清理费和开具收据报销的方法,6次套取电站资金共计3000元,用于向寺庙捐款。同时,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在2010年8月至2015年6月间,将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养老保险费3636元从电站集体资金中列支;在2010年8月至2012年10月间,先后从电站集体资金支付共计5941元,为与其关系较好且不是电站职工的村民刘某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2016年3月,永安市燕南街道党工委给予刘光撤销永安市燕南街道黄历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行业、系统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违纪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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