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三明频道> 区县速递> 清流 > 正文

清流原县委书记梁奕章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6-07-01 15:38:02明季轩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针对清流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对17名领导干部问题整改不力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廉政谈话7人、轻处分和组织调整5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人、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人,已追回2170.74万元……”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向省委巡视办递交该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整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作业单”,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改“回头看”。

 这份“作业单”从何而来?据了解,今年初整改情况“回头看”通报显示:市委针对清流县在原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的情况下,还继续违规出借20笔共计6616万元财政性资金问题,作出“严厉追查、全力追款、严肃问责”整改部署,把整改不落实、不到位、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追责重点,并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整改。

 随后,针对巡视整改不落实、不到位情况,三明市委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建立纪律审查、专案调查“两个工作组”协调推进:对涉及违纪问题相关人员开展纪律审查,对涉嫌经济犯罪问题企业开展立案侦查,再次发出失责必问、违纪必究强烈信号,产生警示震慑效应。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三明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问题更精准、问责更到位。追责启动前,该市在严格区分性质、情节、对象的基础上,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找问题、查责任、抓整改,对相关问题逐一对账整改销号,实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综合效应。

 此次整改被追责17名领导干部中,涉及9名县处级干部、8名乡科级干部,其中3名省管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已报送省纪委处理,并以纪律为尺、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四种形态”各个环节。比如,清流县原县委书记梁奕章、县嵩溪镇党委书记邹桂标、县林业局局长罗相忠心存侥幸、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涉嫌严重违纪受到立案审查,梁奕章等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巡视整改要求下发后仍不知止、我行我素的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到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并重大职务调整处理;对问题相对较轻、积极配合组织核查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监督责任5名处、科级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组织调整。对违纪问题轻微、主动配合调查的7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下功夫,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在此基础上,三明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约谈12个县(市、区)长,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派出联合检查组,督促清理整改落实,目标不变、力度不降、不松手、不减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运用好‘四种形态’推进巡视整改,体现的不仅是‘全面从严’和‘治病救人’,更是忠诚担当和政治监督。”三明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聚焦问题,厉行问责,力促整改,精准问诊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病灶’,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营造全面深化改革良好的政治生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