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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16-07-12 10:33: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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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三明7月12日讯 据大田县纪委监察局消息,今年以来,福建省大田县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日前,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2起相关典型案例。

 1.大田县良种场违规使用“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1月期间,大田县良种场开展“阳光工程”农业技能培训,争取培训专项资金3.5万元,实际用于“阳光工程”农业技能培训费用8652.5元,把剩余的培训资金用于单位日常费用,并以“餐费”和“化肥款”发票在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2016年7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良种场场长黄志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良种场被责令退缴“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26347.5元。

 2.大田县武陵乡上岩村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底至2013年初,大田县武陵乡上岩村借15户农户危房改造之名,以每户补助1万元向县农办争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3年6月,有6户农户进行立面改造装修,村委会决定补助6户农户危房改造工程款6.34万元,其余资金用于偿还村部装修欠款。2016年7月,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武陵乡上岩村村主任、现为上岩村党支部书记叶一栽受到免职处理;上岩村被责令退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使用的9万元。

 通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把严明“四个必须、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狠抓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各扶贫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职责,以精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精准拨付、精准使用,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抽查督导和责任追究,对检查(自查)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甚至虚报的单位,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嫌违纪的,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释放越往后监督越严、执纪越严、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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