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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查获三明首例使用伪造驾驶证入刑案件

2016-07-21 16:03: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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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7月21日讯(通讯员 胡嘉丽)近日,沙县公安局查获一起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案件,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三明市查获的首例使用伪造驾驶证入刑案件。

2016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沙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城区中队负责人吴泽勇在开会归队途中与一辆越野车交会的瞬间,意外发现该车悬挂的闽G3829K号牌有伪造嫌疑。吴泽勇立即驾驶警车掉头使用警报器将该嫌疑车截停,但是就在民警下车盘查时,该车突然倒车往城区三优街方向逃窜。民警立即驾车紧随,由于在城区,考虑到嫌疑车辆和他人安全,民警没有强制截停逃窜车辆,而是一边向指挥中心请求增援,一边紧跟该车。嫌疑车辆经大洲桥沿205国道往三明列东方向逃窜。指挥中心指令梅列110出动二辆警车协助拦截未果,嫌疑车辆在三明市区繁华路段绕了几圈后,又沿205国道自三明市区往沙县城区方向逃窜至205国道临近沙县原渡头收费站处,遇沙县城区交警中队设置的卡点,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该嫌疑车辆驾驶人陆某君(男,25岁,沙县高桥镇人)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相关机构检验鉴定,驾驶人陆某君在检查中出示的驾驶证属于伪造的驾驶证,车辆悬挂的闽G3829K号牌亦属于伪造号牌。犯罪嫌疑人陆某君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陆某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悬挂伪造号牌的越野车,遇交警检查时拒绝配合,在三明、沙县两地联合出动六辆警车、十余名警力合围拦截的情况下,仍然疯狂逃窜六十多公里后被交警截获,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7月20日,沙县公安局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4700元后,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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