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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院多元化解决纠纷 民事纠纷调解率达51.3%

2016-07-25 09:59:05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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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7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从2015年5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将立案审查制改革委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审判任务繁重成为全国法院常态。2015年以来,三明法院民事纠纷调解率达51.3%,诉前化解纠纷7487件。

在2000平方米的司法服务中心,三明中院设置诉讼辅导、立案信访等十五大功能,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多功能为一体,实现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转变。

三明中院不断创新,建立了一站式解决纠纷平台。三明市各乡镇(街道)建立“1+N”联动中心,各建制村也普遍建立“1+N”联动站。法院联合信访、公安、民政、劳动、国土、工会等单位,参与联动中心一体运作。

建立了无缝式调解衔接平台,与行政机关联动,与行业调解协作配合,在三明市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为加强工商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成立“12315调节衔接工作站”。三明中院还设立金融司法服务中心,制定金融司法服务工作十条措施,一年来协调金融借贷纠纷304件。在工会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与调解中心,劳动争议调解撤诉达59.35%。

在工作制度和队伍发展上也有创新,三明中院通过建立调解辅导体系、先行调解制度等。建立健全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目前三明两级法院聘任特邀调解员451名。

三明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为三明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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