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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妇联工作人员陈春香骗取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2016-08-10 11:45:54 来源:明溪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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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明溪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明溪县盖洋镇妇联原主席兼残联理事长邱兰秀骗取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问题。2012年和2013年,邱兰秀利用其管理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工作的便利,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私自以他人名义办理巾帼扶贫小额贴息贷款12万元,骗取贷款贴息7872元,并占为己有。2016年7月,邱兰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撤销镇妇联主席职务。

2、明溪县妇联工作人员陈春香骗取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问题。2013年,陈春香利用其管理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工作的便利,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私自以他人名义办理巾帼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贴息6560元,并占为己有。2016年7月,陈春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各扶贫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精准拨付、精准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严格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必要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在本县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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