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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宁化跨区域饮用水源管护问题终于解决

2016-12-05 10:31:51巫瑞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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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清流、宁化两县有合并和分开的历史。行政区域分开后,两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护,成了“老大难”问题。两县为此做了很多工作,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本报周末特刊对此也进行过多次追踪报道。

11月22日,省政府正式批复,确定了清流县自来水厂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范围是:南极山水库清流县辖区范围内的汇水流域。二级保护区范围是:南极山水库大坝至宁化县安乐镇黄庄村社员上自然村村头的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遇公路以公路为界,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清流、宁化两县跨区域饮用水源管护“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

症结:生态补偿费

南极山水库是清流县城区4万多人的唯一饮用水源,源头流经宁化县安乐镇黄庄村的黄坊、坑口、社员上、坑尾4个自然村(以下简称黄庄村)的山涧和严坊溪。

多年来,黄庄村民认为,清流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虽然很重要,但是村民理应获得适当的生态补偿费。

纠结于生态补偿费,尽管两县有关部门有要求,可黄庄村民对此却不当一回事,以致这些村庄农户的农田施肥、喷撒农药、畜禽养殖及农民生活污水,都直接或间接对严坊溪水质造成污染,特别是大量阔叶林的砍伐,对清流县饮用水源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每年五六月份是竹笋加工季节,村民们大量煮笋发酵后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溪河,严重污染了下游水体……

类似头痛的问题,还发生在其他两个乡镇。

清流县嵩溪镇镇区居民1万多人的饮用水源地,在宁化县泉上镇和湖村镇境内交界地带的当坑村,水源管理成了当地群众的一块“心病”。

宁化县湖村镇群众因缺水,需要在清流县龙津镇拔里村境内建设黄山寮水库。建设工期内会影响拔里村祈山、中村等村民的生活用水,当地村民很不情愿建这个水库,部分村民还不让施工。

求解:跨区协调,一波三折

2012年,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黄雪香领衔提出了“关于为保障清流县城几万居民饮用水安全,请求市政府将水源地黄庄村划归清流县管辖的议案”。

市民政局按法定程序,在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时,涉及的村民表示强烈反对。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越来越复杂。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协调两县政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宁化县人民政府、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流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及黄山寮水库项目建设备忘录》,并于2013年7月16日签订了协议书,解决黄山寮水库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解决问题的步伐时断时续。

黄雪香等代表先后于2014年、2015年,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期间,分别提出了“关于请求市政府督促宁化县落实相关措施,保护好清流城区饮用水源的议案”和“关于建立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协调处理机制,大力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同年9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代表提出的《建议》,确定为需进一步加大督办和落实力度的建议。

此后,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市人大环城委督办小组,会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以及市直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清流县,与提建议的人大代表等一同到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两县政府“关于清流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形成了《关于研究清流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纪要》。

解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今年3月2日,两县最后商定:将清流城区严坊溪饮用水源上游,也就是宁化县境内接壤部分3.6平方公里的集雨面积,划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保护区内天然林全部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水源二级保护区划定方案和生态公益林调整文本,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正式划定,使黄庄村民眼睛紧盯着生态补偿有关问题,也有了满意的结果。

两县为划定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都同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二级保护区内林木一次性补偿金。

清流县根据水源地生态保护情况,每年年底前,安排资金给黄庄村,专项用于水源保护、垃圾清理、河道疏浚、生态补偿等有关经费支出,从今年起执行,每5年调整一次。

目前,清流县已明确对有关保护区进行保护,现已禁止审批该保护区内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项目。

此外,两县还就“以电代柴”烤笋工艺的试点问题,达成了共识。经协商,由安乐镇借鉴永安等地的经验和做法,先行在黄庄村先选择5家农户,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这个工艺试点及榨笋废水处理氧化塘等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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