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党委巡察的三明实践:3月份至今立案45人
2016-12-23 10:07: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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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震慑 三明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听取并研究推动巡察整改事项,推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形成震慑。 大田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原站长余明堂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被列入巡察的屏山乡经管站原站长涂某某看到巡察工作公告消息不到一周,便主动到县纪委交代自己的违纪行为。 泰宁县第一中学总务处原副主任李某某将未能及时发放的4.725万元助学金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及撤职处分,违纪款被予以追缴。 市经信委党委负责人说,巡察对班子成员触动很大,他们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事项落实,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效果。目前,市经信委下属5家企业违规获取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多万元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外借资金160万元已追回。 市委针对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科美,总会计师陈宜堃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了该公司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责令该公司补缴党费14.92万元;该公司党委负责人与公司原纪委书记因履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入快速处置期”的强烈信号逐步释放…… “我们采取专项督察、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三位一体’的方式,实现一体化成果应用,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发挥震慑作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市县巡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下了“快捷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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