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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委巡察的三明实践:3月份至今立案45人

2016-12-23 10:07: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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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项裕兴 通讯员 叶水江 张锋)12月2日,三明市委3个巡察组结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任务。此次在全省率先采取市里统一组织、县级交叉巡察方式,对建宁县、尤溪县、大田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是三明市自探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以来,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精准监督,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的一项重要举措。

3月份至今,三明市委已组织4轮5批次12个巡察组完成13个单位巡察工作,12个县(市、区)组织29个巡察组完成30个单位巡察工作,共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98条,立案45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1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53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62份,确定立行立改事项179件。

打通“末梢”

2016年3月,省委确定在三明市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试点。三明市委按照“起步稳、定位准、方法活、抓手牢”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由点及面,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监督全覆盖。

三明市出台了《三明市委巡察工作办法》《三明市委巡察工作流程》等8个规范性文件;设置专职巡察干部行政编制93个,其中核定市委巡察专项行政编制13名;建立市级巡察组长、副组长库15人和专业人才库144人,县(市、区)巡察组长、副组长库130人和专业人才库523人;举办市级巡察干部培训4期213人次,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

“既要抓常规巡察,又要抓专项巡察,统筹安排、灵活机动,区分轻重缓急、把握节奏步伐。”5月17日,三明市首轮巡察动员会对市县首轮巡察作出部署,市委组织2个巡察组对永安市水利系统、尤溪县两个乡镇专项巡察,大田县委组织1个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展开常规巡察。

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发力!三明市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高位推动巡察工作开展,围绕“四个着力”和“六项纪律”巡察内容,监督触角从市(县)直单位、乡镇延伸至村级党组织和市(县)属企业,采取“常”“专”结合,创新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日常巡察等方式,实现市县巡察联合互动。

“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结合实际,推动全市县(市、区)巡察全覆盖,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三明市委主要领导听取首轮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表示。6月23日,全市巡察工作现场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市县巡察工作进入常态化。

一套“组合拳”

自8月15日起,三明市先后启动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督查期间,该市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四风”及“微腐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以及执行政策变通走样等突出问题,并迅速向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

11月22日,三明市立足前期专项检查情况,采取交叉巡察方式,组织3个巡察组对资金密集、扶贫项目多的建宁县、尤溪县、大田县开展专项巡察,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目前已移交问题线索31条,巡察期间4名党员干部被立案审查,群众拍手称快。

8月29日至9月16日,梅列区委组织巡察组运用“望、闻、问、切”工作法,对区经济开发区开展首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3条,其中,一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被取消副区长候选人资格并移交区纪委立案审查。

“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规定动作’做足做好,同时创新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日常巡察‘自选动作’。”市委常委、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游宇飞介绍,以问题导向来倒逼,以解决问题来推动,以此形成一套市县巡察“组合拳”。

号准“脉”,才能查准“病”。今年5月对永安市、大田县水利系统专项巡察后,市委巡察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决定组织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10月17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巡察反馈后,该局2名党员干部随即被立案审查,仅过几天时间,市水利局12名干部和永安市水利局1名干部主动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5月市县巡察以来,已立案审查21名水利系统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形成震慑

三明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听取并研究推动巡察整改事项,推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形成震慑。

大田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原站长余明堂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被列入巡察的屏山乡经管站原站长涂某某看到巡察工作公告消息不到一周,便主动到县纪委交代自己的违纪行为。

泰宁县第一中学总务处原副主任李某某将未能及时发放的4.725万元助学金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及撤职处分,违纪款被予以追缴。

市经信委党委负责人说,巡察对班子成员触动很大,他们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事项落实,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效果。目前,市经信委下属5家企业违规获取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多万元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外借资金160万元已追回。

市委针对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科美,总会计师陈宜堃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了该公司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责令该公司补缴党费14.92万元;该公司党委负责人与公司原纪委书记因履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入快速处置期”的强烈信号逐步释放……

“我们采取专项督察、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三位一体’的方式,实现一体化成果应用,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发挥震慑作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市县巡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下了“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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