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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至4月上旬 三明党纪政纪立案34人

2017-05-02 09:41:19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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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成果运用按下“快捷键”

“头一次参加巡察,有些情况掌握还不够,听了领导的讲话,工作思路更加清晰,也为我们撑了腰、鼓了劲、提了醒。”3月底,2017年首轮巡察专题汇报会后,一名新选任的巡察组组长表示。

为了让巡察工作更好更快地开展,三明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听取并研究推动巡察整改事项,推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形成震慑。

大田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原站长余明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被列入巡察的屏山乡经管站原站长涂学理看到巡察工作公告消息不到一周便主动到县纪委交代自己的违纪行为;

泰宁县第一中学总务处原副主任李志刚将未能及时发放的4.725万元助学金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及撤职处分,违纪款被予以追缴。

市委针对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科美,总会计师陈宜堃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了该公司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责令该公司补缴党费14.92万元;该公司党委负责人与公司原纪委书记因履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入快速处置期”的强烈信号逐步释放。“我们采取专项督查、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三位一体’的方式,实现一体化成果应用,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发挥震慑作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市县巡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下了“快捷键”。(三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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