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读报

建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5-09 09:27: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金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三明5月8日讯 (本网记者 肖晓敏)日前,建宁县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谢晓玲等4人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2010年至2013年,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谢晓玲、村委会主任毛燕仪、党支部委员兼秘书余金光、原党支部书记饶学义等4人,在担任村干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725931.5元,谢晓玲个人实得161253.8元、毛燕仪个人实得216857.9元、饶学义个人实得186200元、余金光个人实得161619.8元,均占为己有。其中,谢晓玲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其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2017年4月13日,建宁县纪委分别给予谢晓玲、毛燕仪、余金光、饶学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共计725931.5元,予以上缴国库,上述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蝇贪”、“村霸”的整治和审查力度,特别是对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本网原创
更多>>要闻
  • 新闻图片
  • 论坛热图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