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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区自来水价格从下月起调整

2017-05-12 10:04:02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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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本监审、集体审价、听证会等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区自来水价格从下月起正式调整。

调整自2017年6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由现行1.20元/吨调整为1.5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外的所有用水)基础价格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1.80元/吨,特种用水(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基础价格由现行1.60元/吨调整为2.50元/吨。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生活用水价格不作调整。调价后,就全省各设区市而言,市区自来水价格仍属最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危世坤介绍。

危世坤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将适当调整。已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两级阶梯式计量水价调整为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即每户(表)每月用水量在25吨以内的(含25吨),按基础水价执行;用水量超出25吨以上至35吨(含35吨)部分的水价按基础水价加价50%执行,用水量超出35吨以上部分的水价按基础水价加价100%执行。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暂按基础水价执行,但每年6-10月的用水实行季节性加价,季节性加价水价按1.86元/吨执行。

记者获悉,对除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用户用水定额内的水量按其用水类别基础水价计价;用水量超定额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5%;用水量超定额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35%;用水量超定额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50%;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部分,加价100%。用户用水定额由市住建等有关部门本着满足生产和工作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具体核定并公布。

危世坤告诉记者,我市将建立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调整联动的顺价机制,以本次调整时期的水资源费为基准,当国家或省上再次调整水资源费时,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按照1:1同向调整,不再进行成本监审和召开价格听证会等调价程序。

据了解,市区清水供水价格是2006年3月调整执行至今的。福建恒源供水公司总会计师黄生根介绍,近10年来,由于人工成本、能源费用、源水价格和水资源费等不断上涨,企业生产成本明显上升,以及非民用水的用水量持续下滑,导致企业已连续多年出现亏损。本次调价,经物价听证,东牙溪水库的源水价格同步由0.22元/吨调至0.315元/吨,水资源费也由0.05元/吨调至由0.08元/吨。

  “由于调价,市区85%的居民每月增加用水支出3元-4元,一般不会造成过多的经济负担。对供水企业来说,合理的自来水价格水平,一方面可弥补因人工成本、能源价格等上涨带来的成本支出,另一方面能进一步提升市区供水安全和饮用水的质量。”恒源供水公司副总经理沈卫平如是说。

  (本报记者 李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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