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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城排污总管道维修再陷“拉锯战”

2017-06-19 10:00:26卢素平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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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居民:物业的责任不可推卸

家住“上春园”的老陈曾从事过一年半的上河城保洁员,他说,自从“上河城会所”外的桥下入驻了一些修车铺和小店外,有些排污管道就被堵上了。“这里的排污管道越改越小,这堵那堵,能排污的管道越堵越少,如今出现大堵塞是正常的,我觉得物业管理不到位,不愿意签字。”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河城居民同意邻居老陈的看法。他说,在小问题发生时,物业就应及时发现,“防微杜渐”,而不是等到“量变达到质变”了,再来动用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他认为,不少物业工作人员之所以会“明目张胆”地对小区内的一些问题不闻不问,究其根本,在于管理机制的“漏洞”。“要提高物业的管理水平,就必须改变物业费的收缴形式,不能直接交给物业公司,而应交由居委会和业委会共同监管。”

“就像我们请保姆,先付了钱,再来讲服务就难了。如果等完工了再支付,就能给对方一定的约束。”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河城居民打了个比方。他认为应该建立一个考评制度,来考量物业管理的好坏,从而决定支付物业费用的多寡。“听说三明要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局’来考评物业管理,很期待。”

采访中,大部分上河城居民认为,虽然通公交给大家带来了便利,但居民乘车并非免费,公交公司也从中获利,道路塌陷引发的问题,相关部门理应负责。

业委会:拒签并非“惹是生非”

“现在大家在微信群里说,修理个污水管道就是几十万元,以后里头的桥坏了,一次修个上百万元,没几年,上河城的维修资金就用完了。”上河城业委会代理主任何文龙表示,上河城内共6个园区,除“上知园”外,其他5个园区都是独立的。而损坏的路面在围墙外,部分居民拒绝签字,不愿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做法并非“惹是生非”。

何文龙认为,损坏路段属于通往多个园区的必经之路,开发商早先建设园区时,多有重车从此处压过,而现在每天多班的公交车通行,也可能加剧道路损坏,以致路面底下管道破损。“现在哪一方都不肯负责,大家伙儿心里肯定不舒服。而我们这些业委会成员都‘过期’了,也做不了主。”

有关部门:破损路面属于上河城小区管理

“这条路在红线内,属于上河城居民和物业管理,而不是市政。”梅列区住建局房地产业股工作人员黄孙鑫表示,进入上河城后,穿过引桥到圆盘以内的范围,都属于上河城小区。

黄孙鑫告诉记者,早先上河城建设时,戒毒所到引桥的部分也由上河城管理。一旦引桥损坏,居民将承担上百万维修费,考虑到居民负担太大,几年前有关部门就同意将这段路改由市政接收,但圆盘以内范围的路段,市政没有接收,具体原因不详。

黄孙鑫认为,通公交车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出入,并不代表通了公交车的道路就属于市政道路。

居委会:业主不签字,暂时无法动工维修

“业主不愿意签字,如果业委会也成立不了,管道维修还是会拖很久。”碧湖社区居委会主任魏丽虹说,6月15日,居委会成立上河城重选业委会成员的筹备组,并张贴了《关于重新启动上河城业委会换届的通知》,上河城居民可以自荐或推荐合适人员,截止日期至2017年6月30日18时。

魏丽虹告诉记者,为了尽快解决问题,6月5日上午,梅列区规划局、徐碧街道办、碧湖社区居委会、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曾碰头开会,当天提出方案:一,如果破损道路市政愿意接收,那么由市政维修;二,因开发商盖楼,道路有重车压过,那么开发商得负一定责任,需出资维修;三,如果市政不接收,开发商也不出资,那么只能让2/3业主签字同意后,动用上河城居民的专项维修资金。

“破损路段不属于市政道路,当天我们去找了开发商,开发商说道路早就过了保修期,他们不会出资。”魏丽虹表示,如今,业主也不愿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新的业委会又迟迟未能成立,导致排污管道维修再遇瓶颈。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小王表示,按照程序来说,业主不签字,上河城的专项维修资金肯定无法动用。“业主同意最关键,看来近期还得再开会协商,看看怎么妥善处理。”

至于何时能够解决问题,截至6月16日记者采访当天,受访者皆表示无法给出确切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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