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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一男子因辱骂法院执行干警被罚款

2017-11-17 16:39:16陈振汴 卢新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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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1月17日讯 (通讯员 陈振汴 卢新煌)近日,大田法院发出《决定书》,依法对一名辱骂执行干警的男子处以罚款1000元。

2017年11月8日,大田法院执行庭干警林乐加等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前往县桃源镇某村被执行人胡某家中,要求其依法尽快履行(2015)大民初字第2880号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到达胡某家中后,因胡某外出未归,执行干警将案情情况向其丈夫余某作了说明,并要求其及时转告胡某尽快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余某认为其妻胡某仅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一开始对执行人员就非常抵触,拒绝配合通知其妻子,到最后甚至还不分青红皂白辱骂执行人员,称执行干警收了申请人钱财才会这么积极等等,其藐视法律、无视法官的行为在当地村民传开后造成了恶劣影响。有鉴于此,大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对余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决定,余某最终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罚款义务,并当面向执行干警道歉,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不良影响。

今年以来,大田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该院首次对公民个人处以罚款并成功兑现,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震慑了那些拒不执行的顽固分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教育了广大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从而为法院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地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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