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用“村规民约”唤回文明新风
2018-01-09 11:41:28陈静 许本超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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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一大早,泰宁县新桥乡岭下村村民黄良平将自家垃圾投放到离家不远处的垃圾箱。“要是以前,我就直接把垃圾扔在门口,哪儿方便就往哪里扔,反正清洁工每天会来清理掉。”黄良平告诉笔者,现在村里有了村规民约,什么事都要按规矩办。 “半年时间里,村规民约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得到村民的认可,还真正规范了农村社会的良好秩序。”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友平说。 走进该村三农服务中心,记者见到墙上悬挂着的村规民约,共有15条,内容涉及生产生活、伦理习俗、婚丧嫁娶等事项。这份村规民约条款清晰,内容浅显易懂,符合农村实际,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 说起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可谓全村人都参与其中。去年初,该村的老党员按照村里流传的乡村道德、民俗、民风、民智,先拟定了20多条村规民约。这份初稿发到每户村民手中,让村民提意见。征求意见时,三分之一的村民提了意见,村规民约最后被精简到15条,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之后,村里将村规民约做成小册子,发到每家每户。 走在整洁的村道上,看不到丢弃的塑料垃圾、纸屑,连烟头也没有。在村口,黄钟茂老人说:“我们村村规民约的第一条就是不能破坏环境,现在村子越来越干净了,想随手扔垃圾自己都觉得丑。” 以前,村里一些农户因为琐事,长期与邻居闹矛盾,邻里关系搞得很僵。“有了村规民约,干部上门调解的成功率大大提高。” 在移风易俗专项整治中,泰宁县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大力培育文明乡风。当地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农村讲文明树新风正蔚然成风。 (三明日报泰宁记者站 陈静 通讯员 许本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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