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2018-01-29 17:39:49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金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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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记者从三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1月24日,永安市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1、永安市西洋镇下螺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春鸣等人挪用老区扶贫建设专项资金等问题。陈春鸣在担任西洋镇下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间,与时任下螺村村委会主任陈应增共同决定,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老区扶贫建设专项资金共计12万元陆续挪用支付桥亭建设及其竣工庆典仪式、偿还村民借款、村干部误工及历年拖欠村干部工资等。此外,陈春鸣、陈应增还存在违规报销接待、出差考察费用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西洋镇纪委给予陈春鸣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西洋镇党委给予陈应增开除党籍处分。 2、永安市小陶镇原社会事务办主任朱光华对低保、五保、残疾人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朱光华(非党)在担任小陶镇社会事务办主任、镇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期间,在其本人直接经办的低保、五保及残疾人两项补助对象名单动态管理工作上,未认真审核把关,于2014年2月至2016年9月对小陶镇61户补助对象在去世后仍继续发放补助款共计81730元。2017年12月,小陶镇政府给予朱光华记过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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