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建公司白沙地块安置房回迁选房通告
2018-02-12 09:58:09 来源: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省一建公司白沙地块各被征收人: 根据区政府《关于省一建公司白沙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和本期安置房建设实际情况。兹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进行省一建公司白沙地块涉及的安置房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看房时间: 因2017年6月份已组织现场看房,本次选房不再组织安排看房。 二、选房时间: 1、约87.46㎡户型,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9时开始; 2、约71.28㎡户型,定于2018年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开始; 3、约76.33㎡户型,定于2018年2月23日下午4时开始; 4、约83.68㎡户型,定于2018年2月24日上午9时开始; 三、选房地点: 三明市人民影剧院(地址:城关步行街) 四、选房对象: 省一建公司白沙地块已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房屋被征收人,每户最多3人参加选房。 五、选房范围: 三元区工业中路32号5、6、7、8幢,共有房源305套(不含梅列区列西省一建四队和已选房源)。共分为4种户型,户型一约87.46㎡127套、户型二约71.28㎡58套、户型三约76.33㎡60套、户型四约83.68㎡60套(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以竣工后的测量报告为准)。 六、选房顺序: 1、已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房屋被征收人,按同种户型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2、跨户型选房。若有剩余房源,需跨户型选房的可按各选房时段安排的选房顺序号依次直接选取,只能跨一个户型选房。 七、选房及确认: 选房人选取安置房后,应现场办理选房确认手续,在《安置房选房确认单》(一式三份)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八、选房时须带证件 1、选房人为被征收人的,应携带选房通知单、选房顺序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选房人为被征收人的委托代理人(包括共有人委托),除携带上述1材料外,还应出示委托人受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选房人为被征收人的合法继承人,除携带上述1材料外,应出示原产权人死亡证明、经公证的继承财产的相关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公证书的,须提供被征收人辖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法院继承财产的法律文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遗失的,请于2018年2月22日之前到三明市三元区拆迁办公室复印。 九、逾期未能办理选房手续的处理办法: 1、选房人当日不准时到会场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的权利。轮候到的选房人应在叫号五分钟内上台选房,十分钟内选定。超过时限视其放弃本次选房权利,选房过程全程录像。 2、如果错过选房顺序的视为迟到,迟到的选房人可在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下就近插入当日选房序列。 3、被征收人或选房人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本次选房的,另行安排时间参加补选。 敬请相互转告,特此通告。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12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