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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最后的奉献

2018-02-27 10:33:13王长达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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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锦真当年的戎装照



丁锦真和丈夫马骏的合影



“渡江胜利纪念”



丁锦真晚年照片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省红十字会颁发的遗体捐献《荣誉证书》
    

●三明日报记者 王长达文/图

2月10日上网读到“百家号”中“平和那些事”发的文章《她用遗体捐赠完成一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最后使命》,“她”就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离休干部丁锦真。同一天本报A2版刊登了《丁锦真同志逝世》的消息。

2月9日凌晨,丁锦真逝世,享年96岁。接到她离世的消息,市红十字会当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理遗体交接手续,厦门大学医学院的专车天不亮就从厦门出发,赶来三明,将老人的遗体接收作为医学研究之用。

一位九旬老人在人生的最后一程毅然将遗体捐献给了医疗事业。这位老同志有什么不平凡的人生经历?她为何做出这样的抉择?

2月11日晚,记者来到老人的住处,她的儿子、女儿、儿媳讲起了妈妈的故事……

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丁锦真,江苏省扬州市人,1922年1月21日(农历辛酉年十二月廿四)生的,巧合的是她也是农历这一天走的。

丁锦真的父亲是孙中山时代的首批师范生,思想进步。抗战初期,丁锦真投靠亲戚,在上海纱厂当工人,当时厂里有地下党,她深受影响,向往进步。后来母亲要她嫁人,她回到镇上,但不久就与小7岁的小妹一起离家,参加了新四军,那是1944年3月。

姐妹俩在部队前方战地医院当医务人员,专门为前线受伤的战士疗伤。解放战争时期,她随部队撤到山东,在青岛一带作战。她曾给孩子们说起,当时没有粮食吃,连玉米芯都磨成粉吃了。

遗憾的是小妹没有跟随北上。北撤途中,小妹生病,部队给她留了2块银元,把她安顿在老乡家中。后来钱花光了,她只好回了扬州老家。

丁锦真跟着部队南征北战,参加过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上海解放后,陈毅同志得知丁锦真妹妹的情况,亲自签字同意让她小妹归队。但因母亲反对,小妹没能回部队。后来,小妹也参加了工作,并嫁给山西一位老同志。

大军南下解放福建。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丁锦真“抬着担架、冒着硝烟战火”进了城,就这样她留在了福建。最初是在关押国民党高级军官的战犯监狱当医务人员。

她与“老马”参加建设三明

1950年,她与马骏结为伴侣。

马骏,江苏省南通市人,1913年生。他十几岁时就在上海新华书局印刷厂做工,练就了一手印刷技术。抗战初期工厂迁到香港,他参加大罢工,被赶出来,就来到苏中参加地方武装敌后武工队,后来(南通)韬奋印刷厂成立,他是技术骨干,出任工务主任、副厂长。韬奋印刷厂担负着苏中根据地、解放区印刷、印钞等重任,在革命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南下解放福建后,马骏任福州军区政治部印刷厂厂长,后为福州第一印刷厂厂长。1958年响应省里号召,带着福州第一、第六印刷厂部分人员来到三明,创办三明市印刷厂,后任三明市轻工业局局长、劳动局局长。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上海一些企业支援三明建设,作为轻工业局局长,马骏奉命前往上海,组织上海企业迁来三明,他经手组建的有三明食品厂、五金厂、玻璃厂、陶瓷厂、印刷厂、皮鞋厂、纺织复织厂等7家企业。

“文革”期间,马骏受到迫害、批斗,下放到“服务队”,后到列西街道办任主任。“文革”后平反。1984年7月4日马骏逝世。

不求名利乐于助人

丁锦真与马骏结婚后,相继生下一女三男。不久,她转业到地方,参加速成中学学习,毕业后于1957年考进福建师范学院中文系。当时读书只能拿生活费,为了求学,她放弃了工作。

1958年,为支援三明建设,丁锦真办了休学,与马骏一道来到三明,几个子女由保姆带着,1960年才接来三明。她忘我工作,参加组建三明市防疫站,下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不辞辛劳。她把个人名利看得很淡。她是21级行政干部,马骏是17级行政干部,两人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待遇。丁锦真的工资是每月63元,在站里是最高的,每次加工资,她都把机会让给同事。她说,我工资已是站里最高的,其他同志有技术,工作都是他们做,还是让给他们吧。

孩子多,家中还有奶奶,家里的开支不少。可丁锦真总是省吃俭用,省下钱资助他人。下乡时,病人没钱拿药,她就掏钱帮助病人。女儿下乡在台溪,马家当时离第三医院近,台溪村民进城看病住院,脸盆、日用品都是马家提供。她常对儿女们说:“做事要雪中送炭,不要锦上添花。”

由于工作操劳,加上三年困难时期,营养跟不上,丁锦真生了病,胃下垂达12厘米,1.58米的个头,体重只有30多公斤。疗养了一阵,就没在一线,改做轻松一些的工作。1966年,在组织关心下,她病退。直到“文革”后,身体才慢慢恢复过来。

马骏、丁锦真都是老干部,可儿女们都没有沾他们的光,都当了工人。丁锦真常对儿女们说:“我们是经历战争的人,能活着,就是占了大便宜,一定不能给国家添麻烦。”1985年,她分到了这套85平方米的房子,就与家人一直住在这儿,没有再换房子。

多次遗嘱:捐献遗体

作为一名参加革命的新女性,丁锦真一直保持独立的人格。她常说:“老马是老马,我是我。”不过对后事的处理,两人可谓志同道合。

1984年马骏逝世时留下遗嘱:“向周总理学习”,家人按照他的遗愿,把他的骨灰分别撒在他战斗的地方,一部分撒在闽江口,一部分撒在江苏东海上。

捐献遗体,则是丁锦真的夙愿——她深知捐献遗体是救助他人生命的崇高善举。

从医多年,她常对孩子们说:“战争年代学医,学习解剖很难找到实物,常常是偷偷弄来尸体来研究,分析病情,看心脏肿大、内脏情况,研究完了才弄回去掩埋。”

早在1979年,她就在两张翻拍的老照片后留言:“死后愿将身体送三明卫校作实习用,而后火化骨灰撒沙溪河。”

1993年7月27日,她又立下遗嘱,交代这事,遗嘱经过了市公证处公证。

2000年,她已78岁,这年7月7日她又给儿女们亲笔留下遗言:“您是我的子女,也是朋友,数十年如一日与您和睦相处。我已七十八岁,死后愿将遗体捐献给三明卫校作教材使用,将有用的器官移植给需要的患者。恳请您给予支持理解,让一个老兵站好最后一班岗。”

最初儿女们都不理解她,也不在意这事。直到2000年看老人这么认真,就一起商量“忽弄她一下”。找到有关单位反映,单位表示:“三明卫校没有能力接收,要么自己送到福州”,只好作罢。2009年老人又提起这事,儿女们就向市红十字会打听。市红十字会当即同意可以帮助办理。2009年7月7日,家人郑重地帮老人办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志愿捐献器官申请表》,老人志愿捐献遗体作为医学研究之用,并“愿意死亡后捐献眼角膜、肝、肾、肺、心”,委托大儿子执行。

她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去年底,老人重病住院,女儿特地从厦门赶回来与弟弟、弟媳们一同护理了45天,但老人因年事已高,还是于2月9日离开了人世,子女们帮她办了遗体捐献手续,为这位老兵完成了遗愿。

“虽然把母亲这样送走了,我们没法像别人那样对着她的遗体哭泣几天,但能了了她的心愿,我们不后悔。”老人的子女们说。

2月9日,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将丁锦真的遗体转交给厦门大学医学院作为医学研究之用,并向其家人颁发《荣誉证书》。

桌上放着“渡江胜利纪念”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福建解放60周年”奖章,还有当年英姿飒爽的军装照……这些都是丁锦真芳华岁月的投影。

老丁的外孙媳特地写了那篇纪念文章发在网络上,以表达对外婆的怀念之情。

老战士丁锦真虽然走了,但她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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