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消防发布公告:全国“两会”期间将在全市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2018-02-28 18:04:51 来源: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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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此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监督抽查的范围 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等单位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低于10%。 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1、单位是否落实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在位;5、公共娱乐场所是否违规超员经营,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6、是否落实“六加一”措施,建立的微型消防站是否落实联勤联训。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1、场所内是否违规住人;2、是否违法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或保持完好有效;5、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6、疏散通道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设置电动车充电点;7、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监督抽查的要求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抽查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对不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监督抽查结果和重大火灾隐患公布的方式 监督抽查结果及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举报电话:96119,也可直接到消防支队一层值班室举报。 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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