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精准打击生态案件
2018-04-04 10:35:45邓书榕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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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5836110”热线电话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大洛镇一河道进行非法采砂”。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立即组织人员出警,以最快的速度赶往30多公里外的案发地,不到一小时就查获了非法采砂工具挖掘机一台,以及9车砂子。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是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要力量,从水利局、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抽调骨干执法人员,共同处理涉水案件的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目前,共有执法人员63名,同时6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加挂生态执法分局牌子,全员参与生态案件执法。 多年来,水生态文明建设存在多头监管难题,部门各自为战、推诿扯皮、执法软弱是执法工作中的最大“症结”。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力推进,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等不法行为大幅度下降,森林公安队伍正面临“僧多粥少”的窘境,改革迫在眉睫。 去年,沙县成为全省8个“综合治水试验县”之一。抓住这一契机,沙县先行先试,于今年1月26日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实行“合署办公、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执法”的运行机制,依法独立开展生态执法工作;集中行使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管理、河道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七个方面73项行政处罚权,是目前全省涉水案件受理覆盖面最广的执法局。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发挥公安队伍出警快的优良传统及办案经验丰富、执法程序严密规范的优势,从严、从快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通过集中人员力量,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利用河道专管员、监控探头等,拓宽获取违法信息来源的渠道,丰富侦查方式,实现部门间“强强联合”,不断向综合化、专业化执法转变,消除涉河污染根源。 在这支专业执法队伍的努力下,沙县综合治水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3月29日,沙县共开展执法巡查80车次,制止查处违法取水、违法采砂、违法电鱼、违法处置病死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16起,其中涉嫌刑事移交案件1起、查处行政案件9起,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三明日报沙县记者站 邓书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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