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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首批电梯“梯长制”公示牌亮相

2018-04-12 11:19:32林芳芳 徐明敏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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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在梅列区崇桂新村70栋一单元电梯门旁,市质监局直属分局的工作人员刚贴上“梯长制”公示牌,不少居民就上前围观。

随着首批16块公示牌陆续亮相,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梯长制”正式从试点向全市推广。

2013年至今,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数量已达89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居民带来便利,但这些电梯大多无实际使用管理者,产权者代表也仅充当联系人、收款人角色,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无法有效落实。此外,部分加装电梯属于“三无”电梯,即无使用管理单位、无电梯管理人员、无电梯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维护管理的问题日渐凸显。

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此,市质监局针对“加装电梯”、“三无”电梯监管难题,创新推行“梯长制”监管模式。

“梯长制”工作重点在促进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全体电梯产权人(业主)推选“梯长”作为电梯使用管理者代表,规定其使用管理责任权限,由“梯长”与维保单位签订有关委托使用管理合同及维护保养合同,约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达到有效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目的。同时,受委托维保单位必须派一名持证电梯安全管理员,共同做好电梯日常安全管理维护工作。无法落实委托管理的,也应由电梯的产权者共同推选出“梯长”及电梯安全管理员,承担电梯日常使用管理相应的责任义务。为了降低电梯产权人(业主)风险,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协调相关单位确定了通用可行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险种。

今年,电梯安全管理“梯长制”将向全市无法落实使用管理单位、无实际使用安全管理者的电梯推行。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将对市区所有推行“梯长制”的电梯楼栋进行现场服务指导,帮助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落实“梯长”及受托管单位的职责,并设置“梯长制”公示牌。

(林芳芳 徐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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