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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收拢五指,重拳打击水生态违法行为

2018-05-04 11:40:11黄雪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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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沙县城区段

专业打捞队清理河道垃圾。

东南网5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雪梅 文/图)去年,沙县入选全省首批四个“综合治水试验县”。从各自为政、“九龙治水”,到一局统管、“一龙治水”,沙县坚持问题导向,抢抓改革机遇,把生态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治水创新工作的突破口

一个污染环境的洗砂点,历经6年才被端掉

3月23日,沙县青州镇非法洗砂点的业主组织工人拆除洗砂设备。这个折腾了6年的洗砂点终于消停了,正接受生态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调查。

2012年以来,青州镇建设工业园区,开挖出来大量的泥土与石料,附近村民顺便用以洗砂制砂,污水直排马铺溪。2014年沙县开始整治洗砂点,但因涉及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他们各说各话,最后不了了之。

比如:国土部门说,洗砂场没有非法盗采行为,找不到相应法规进行处罚;林业部门说,没有毁林取土,没办法管;水利部门说,没有在河里非法采砂行为,没有处罚依据,用“非法取水”来处罚,业主不配合,而且取水量也不好认定,没办法处罚;环保部门说,污染鉴定有困难,不好处罚。

所以,对付这个洗砂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断电处理。但砂场业主一次又一次地私拉电线,洗砂禁而不止。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后,执法人员运用多种手段办案取证,并快速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当事人出于对综合执法威力的敬畏,也就不再耍赖,而予以积极配合。

沙县副县长乐荣光说,在水生态治理过程中,各政府部门往往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执法效率低。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后,原料来源、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事关水生态的行政处罚权,悉归“一局统管”,无可推诿,洗砂制砂、沿河倾倒垃圾等疑难杂症得以解决。

“比较刁钻的违规违法人员,对于普通行政人员的说理教育或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常常置之不理,但他们一见到综合执法局的人就服软。”乐荣光感慨地说。

对于这种情况,沙县水利局长张梓添深有感受。前几天他去高桥镇下乡,看到河边有人在电鱼,就过去制止。村民不但不听,还指责他多管闲事。张梓添立即打电话给生态综合执法局,高桥分局执法人员大约十分钟就到了。村民看到执法人员,顾不得收拾工具,拔腿就跑了。

一个综合执法局,集中73项涉水执法权

去年,沙县入选全省首批四个“综合治水试验县”。此后,沙县坚持问题导向,抢抓改革机遇,把生态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治水创新工作的突破口。

沙县县长汪志红说,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森林公安执法队伍效能的提高,涉林违法案件大幅度减少,森林公安力量可以做到一职多能。于是,沙县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并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有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实现从“九龙治水”到“一龙治水”的跨越式突破。

沙县开展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工作,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今年1月26日,新组建的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获得73项行政处罚权,包括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管理、河道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等七个方面,是目前全省涉水案件受理覆盖面最广的生态综合执法局。沙县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涉水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局统管”,真正做到无可推诿、有案必办。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现有执法人员63名,6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加挂生态执法分局的牌子。通过综合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生态综合执法局全员参与生态案件执法,从而建成一支力量足、范围广、反应快、业务精的专业执法队伍。

生态综合执法局人员执法“快、准、狠”。一旦接到民众举报,立即行动,指派距离最近的生态执法分局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并查处违法行为。这些公安人员办案经验丰富,擅长调查取证,为了“抓现行”能够长时间跟踪或蹲守,对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予以精准打击。他们获取违法信息渠道多,信息灵通,执法程序更严密规范,不留情面。所以,凭借综合执法队伍威慑力,违法者更能接受处罚。

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全县已拆除3家采砂、洗砂场,制止查处违法取水、违法采砂、违法电鱼、违法处置病死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6起,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一个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助力快速反应及时反馈

沙县开展综合治水改革,“综合”的理念不仅体现在执法上,还体现在创新机制、创建平台、整合力量上。

2017年11月,沙县创建智慧水务管理系统。这个平台汇集了智慧防汛、河长制管理、工程标准化管理、水质监测等相关数据信息,并对现有各类管理平台进行整合,“智慧大脑”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进行快速指挥调度。

如,河长及河道专管员们一发现问题,就通过手机发送信息到平台,指挥系统及时派工,各职能部门快速办理并适时反馈,形成涉河涉水事件从发现到处置的闭环。

河长及河道专管员身处护河一线,用好管好他们极其重要。去年,沙县招募162名河道专管员,实行“河道专管员+”模式,将水库巡查员、生态公益林管护员、村卫生保洁员等人员与河道专管员进行整合,理顺职责范围,实行一人多岗。身兼数员的专管员工资待遇相应叠加,每人每月可领取1000~2800元,积极性更高,队伍更稳定。

为了确保综合治水工作顺利推进,今年2月12日,沙县监察委员会派驻河长办联络室挂牌运作,强化沟通对接,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所造成的水环境污染损害问题,进行问责,“追责到人”。

经过多方努力,沙县综合治水工作出现了良好势头,变“很难办”为“容易办”,变“长期办”为“快速办”,变“不好办”为“可以办”,对百姓的关切和期待,做出快速反应。

沙县在生态综合执法方面大胆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在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大胆实践。

4月16日,县委书记杨兴忠到沙县综合治水试验县重大工作推进组调研。杨兴忠指出,要充分利用“综合治水试验县”的试验机会,大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综合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全域治理、综合改革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把沙县建设成“源头生态好、沿岸环境美、河道水质佳、管理机制优”的水生态文明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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