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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限时委托”陷阱多

2018-05-11 10:35:04杨燕蓉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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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报记者 杨燕蓉

谈起去年底的卖房经历,家住美地大道的王阿姨迄今唏嘘不已。

去年11月,王阿姨的儿子遭遇严重交通事故,家中亟需用钱,她积蓄不多,想卖掉列西一套老房子来筹集医药费。

来到一家中介,得知王阿姨想快速卖房,工作人员立即向她推荐了“独家限时委托”这项业务,即房东将房源独家委托给某一中介公司,中介承诺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较短的时间)、按照约定的价格将房源销售出去,如若违约,房东可收走中介提前预付给他的押金(通常是1000-3000元),中介则要收取售房款2%的违约金。王阿姨急着用钱,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她与该中介签订了“独家限时委托”协议,其中载明:90平方的房子,售价45万元,多卖出的价格中介和房东五五分成,售房期限一个月,押金1500元。

签订了合同,拿着1500元的押金,王阿姨吃下了定心丸,专心照顾儿子去了。一个月不到,中介就以50万元的价格卖出了那套房子,按照规定,王阿姨拿着45万元+2.5万元(多售出部分的50%),共47.5万元的售房款欢天喜地地回家了。此后几天,王阿姨陆续接到几家中介的电话,声称可以把房子卖到52万元左右,而她去老房子周边了解,同样平方数的房子差不多也都是50万元左右的价格,就这样少赚了几万元,王阿姨很是后悔。

相比王阿姨,陈先生算是比较幸运的,但因为“独家限时委托”也出了不少“血”。

陈先生的房子位于万达,去年底,他把房子独家委托给某一中介出售,约定售房期限三个月。可才过去两个多月,陈先生就了解到房价每平方米就涨了近1000元。少赚还是违约?无奈之下,陈先生选择了后者,最终房子成交后,他给了中介2万多元的中介费,心痛不已。

业内人士表示,独家限时委托售房,瞄准快、对焦“准”,确实笼络了不少售房者。但因为市场信息不对称、房价起伏等客观因素影响,吃亏的往往是售房者。

记者走访市区几家房产中介发现,很多中介都有开办“独家限时委托”业务。作为经营10余年的本地房产中介企业——明房房产公司和明珠房产公司则表示坚决不开设这项业务,他们认为中介服务要诚信经营、公平公正,独家限时委托中“高于协议价”卖房等赚取差价的行为损坏了售房者利益,长期以往,不利于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客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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