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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先进县,如何进行“生态友好型”改造

2018-10-19 12:31:07黄雪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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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林中补种楠木。

沙县生态国有林场

东南网10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雪梅 文/图)

编者按

11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为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依据。

生态公益林建设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等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全国首个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的省份,截至目前,我省完成改革试点面积26.3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4295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0.9%。

今天,我们去沙县看看,这个省林业系统的“优等生”在发展生态公益林方面,面临哪些困惑?为破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的矛盾,又有什么探索与创新?

沙县是中国南方重点林业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5.63%,林地总面积218.8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41.5万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面积17.4万亩。

2015年以来,沙县以被列为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10915亩,占任务数的109.15%。

国家得绿与林农得利,这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为寻求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案,沙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两大核心任务,着力破解“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乡村如何振兴”等难题,其实践探索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

两大问题困扰,试点生态公益林改革

沙县是我省林业系统的“优等生”,获得“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福建省森林县城”等荣誉称号,也是全国48个重点林业生产县之一、全国杉木中心主产区、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这些荣誉说明,沙县是造林先进县,其人工林与用材林比重相当大。

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沙县先后成立三个国有林场、三个国有采育场,大量砍伐树木,道路修到哪里,哪里的树就被砍光了。天然林只有在边远地方或保护区内才得以幸存。

“沙县今天满山遍野郁郁葱葱,是因为当地自然条件好,人喻‘插根扁担就能活’,百姓有爱种树的优良传统,而且政府重视并引导得当,措施有力。”沙县林业局副局长刘爱国说。

从1985年到林业局工作至今,刘爱国参与并见证了沙县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历程。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沙县小吃还未兴起,村民赚钱门路少,要致富就种树,靠卖木材解决生计问题。杉木、马尾松生长快,木材价值高,农民种树积极性很高,特别是1989年以后,涌现出一批贷款造林的积极分子、造林大户。也正因如此,沙县人工造林大多数是针叶树、用材林,树种单一,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景观效果不佳。

1999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沙县把20%林地面积划为生态公益林予以保护。

2004年,国家林业局下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明确闽江作为重要区域的河流,其源头及两岸划入国家级公益林。于是,沙县把大部分生态公益林地调整到沙溪两岸。

人类逐水而居。沙县的经济活动主要在沙溪两岸,那里交通便利,天然林早就被砍光了,后来种上了人工林,特别是毛竹,存量相当大。把人工林划为生态公益林保护起来,使林权所有者的“处置权、收益权”受到一定影响。

眼看着大树已经到了采伐年限,林农指望着卖树换钱解决生计问题,种植大户盘算着偿还社会融资或银行贷款。可是,一纸“限砍令”,让他们束手无策。

林农种树在先,国家划定生态公益林在后,由此产生一些矛盾与问题。其一,林农利益与生态效益的矛盾。农民种的是用材林,人工林成熟了,政府不让砍树,划入生态公益林每亩只补偿22元,林农投入得不到合理回报。其二,经济功能与生态功能的矛盾。人工林大多数是单树种的针叶树,涵养水源、保肥固土、固碳释氧、改善小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与效益不高,而且人工纯林的成过熟林自然老化后,落下枯枝败叶,易生白蚁,危害生态环境。其三,林种单一与景观多样的矛盾。因为人工林大多数是针叶林,林分不好看,景观效果较差。

刘爱国说,从10多年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发展来看,一直受到两大问题的困扰,即农民的权益如何尊重与保护的问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如何提高的问题。

如何破解?

刘爱国认为,要采取赎买、租赁、国有商品林与集体生态林互相置换等方式,对分布在重点生态区位、林权为集体或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进行收储。对于收归国有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生态友好型”改造,努力扩大生态公益林及重点区位商品林中的阔叶林比例,从而改善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

三种模式赎买,力争花小钱办大事

2015年,沙县被列为全省第一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围绕“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等问题,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方式改革机制,尝试通过直接赎买、置换、改造提升等多种方式,把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沙县可纳入赎买范围的重点生态区位林达17.4万亩,主要采取直接赎买、定向收储、提升改造三种模式进行保护。

一是直接赎买。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实行按评估价赎买,把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收归国有,林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所有,每亩林地均价4000元左右。这种方式所需资金量太大,靠县级财政及上级补助,难以大规模地开展。

二是定向收储。对部分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经协商界定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纳入占补储备库,按每亩1000元补偿给林权所有者,收储期间林地林木所有权不变。

三是改造提升。为减轻财政负担,沙县创新推出“我出钱,你来改”的改造提升模式。林权所有者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对成熟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进行择伐,采伐收入归林权所有者。采伐完成后,再补种阔叶树占比50%以上的混交林,树苗由林业部门免费提供,待验收成活率达标后,享受每亩1000元的补助。

沙县虬江街道墩头村村民廖佳鹏,选择的就是改造提升方案。他在林业局指导下采伐81亩,扣除成本,净收入近20万元。第二年春天,他又按方案种植阔叶树、针叶树混交林,成活率达标,即可获得每亩1000元的补助。

刘爱国认为,这种改造提升方式是花小钱办大事,一亩林子只用1000元办了4000元的事,既满足林农采伐的合理需求,又以四分之一的价格完成赎买工作,还有利于林分结构调整优化。

沙县的创新做法得到了上级肯定。2017年1月,省政府发文,将沙县的改造提升模式在全省推广。

在这场改革试点中,沙县立足实际,稳步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直接赎买5043亩、租赁赎买1672亩、改造提升4200亩,共投入赎买资金2512万元。

在此基础上,沙县因地制宜加紧造林绿化。在树种选择上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包括杉木、闽楠、枫香、香樟、乳源木莲等。

今年初以来,已推广种植闽楠3500亩,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完成新种植珍贵树种1万亩以上,并将富口镇打造成“楠木小镇”。同时完成马岩山庄出入口林下套种楠木260亩、红豆杉40亩、鄂西红豆和木荚红豆20亩,并积极申报省级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

为了增加林农收入,沙县积极引导林农在林分内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林草、林药、林菌等种植业,注重培育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重点推广种植可用于沙县小吃配料的细叶青蒌藤、黄精和金线莲、铁皮石斛等植物,不断提高林农收入,达到“不砍树也致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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