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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保障房:安居阳光暖心房

2018-11-02 11:34:17林芳芳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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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报 林芳芳文/图

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07年以来,我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进入“加速跑”阶段,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推进。通过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危房改造等,构建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有所居”。

截至目前,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已开工建设40135套(其中,廉租房7493套、公租房13598套、经济适用住房7692套、限价商品住房11352套),已竣工保障性住房39361套,累计配租配售38209套(公租房含廉租房19587套、经济适用住房7683套、限价商品住房10939套),配租配售率95.2%。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28433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679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257套、林区棚户区危房改造2232套,垦区危房改造1216套,棚改货币安置5931户),已竣工棚户区改造17402套(户)。

把“安居房”给最需要的人

“如果没有住进这样的房子,也许人都不在了。”71岁的陈明玉腿部残疾,从去年起已不能自己下床。2008年1月13日,陈明玉搬进三元区富岗新村廉租房,“生活变了个天”。

搬进富岗新村前,她和丈夫蜗居在东霞新村一间12平方米的地下室里。“橱子里的衣服都是发霉的,床上的垫被也是湿湿的。最潮湿的时候,早上起床,提起鞋子,地板上就有个鞋印。本来腿就不方便,那时候更是天天腰酸背痛。”陈明玉说着,眼眶红了。就连那个地下室还是找亲戚借的。

2003年,我市在富岗新村建设第一批50套廉租房,2007年向社会公开受理廉租房申请,其中35套面向低收入群体,15套面向大中专生。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帷幕就此拉开。

2007年下半年,东霞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把可以申请廉租房的消息告诉陈明玉,一家人乐坏了。“那年12月拿到钥匙,都等不及粉刷,第二年1月就先搬进来,边住着边粉刷。”陈明玉提高了声调说。

10月30日上午10点半,记者来到陈明玉家里,阳光照进阳台,卧室亮堂。“43.19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32元。有这样的房子,我很满意了,真的很感谢政府。”陈明玉说,分到房前,她总是担心房子会被“抢走”,原来以前听说的“公平分配”都是真的。

公平、公开、透明地分配给最需要的人,一直是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首要工作,随着申请人越来越多,如何审核把关,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2012年8月,市住建部门官方网站发布了中银斑竹水电站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752户家庭提交了申请。住建部门初步审核时发现,有些附加分材料比如学历、伤残证明、荣誉等的可信度存在问题。为保证公开、正平、公正,市住建部门将申请人相关附加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公务员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确认,并根据确认结论给予附加分数。

2012年我市完善“联审制度”,将家庭资产纳入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查范围,建立社区、街道、住建、民政、公安、社保、工商、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联合审查收入、财产与住房的工作机制。经联审,最终只有298户通过联合审查。

2015年,我市又健全四项机制完善保障房配租配售管理。诚信机制,建立《三明市区保障房申请对象不诚信黑名单》,对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骗取货币补贴并拒不整改的家庭列入黑名单管理,取消、限制其5年内的申请资格。轮候机制,将纳入保障范围的家庭信息导入保障房系统,生成轮候名册,结合房源情况,组织相同条件相同批次的申请人进行抽签、摇号,产生正式轮候名册。合同管理机制,组织修订合同范本,针对私自装修、违规转租、改变用途问题,在合同中明确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退出管理机制,通过年度复审、举报排查等方式,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退出管理。建立定期回访与后续排查制度,及时纠正违反规定闲置、出租、出借、出售、改变用途行为。

“安居房”也是放心房

“买经济适用房时,我们担忧房子质量,事实证明,我们住得很舒心。”三元区下洋新村居民蔡女士说。

下洋新村部分楼栋是我市首批经济适用房项目,随后绿景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和省安经济适用住房开始逐渐面向住房困难群体出售,经济适用房一推向市场,便供不应求。为了满足群众需要,同时保证工程进度,2010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与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工作相结合,统筹调度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并专门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解决有关住房保障的重大问题,形成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民政、监察等单位分工协作、快速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住房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动。

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基础上,我市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了“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新建保障房项目百分之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示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专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组,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巡查制度。通过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及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核验和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检查,组织项目现场砼强度回弹抽测等,对违规工程监管机构、项目经理、总监进行违规记分,责令限期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商品砼市场监管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签字、验收和复核制度,从建材源头严把质量安全关,让住房困难家庭住上安心的保障房。

同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结合城镇建设规划,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的配套设施,做好小区及周边生活设施和路网配套建设,加强已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确保居民生活便利、居有所乐。

更多类群体受益“安居房”

“我那时候想等住上了廉租房,就把孩子接到市区上学。”张庆喜是梅列区陈大镇人,2012年前他想申请廉租住房,但一直不符合条件。2012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两区所有乡镇的非农村居民,张庆喜得知消息后,立刻申请了廉租住房。

近年来,市政府根据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了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住房保障中心肖副主任的办公室里,历年的保障房政策文件就分了三个文件夹。2012年《关于三明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范围和条件做了新的调整,并对3种不得申请三明市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我市出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后,在各大媒体公示房源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暂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014年,我市出台《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限价商品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人才、特定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家庭……

2014年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实行优先保障制度,在同批次、同档次家庭中,经市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一线环卫工人、一线公交司机等列入优先选房对象。

定向保障是近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又一新举措,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

“为了加快配租配售步伐,切实解决部分特定家庭住房困难。2017年,我市出台《三明市区保障性住房分类保障实施意见(试行)》。”肖副主任说,例如在市区环卫部门(市环卫处及梅列、三元区环卫处)从事垃圾清扫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一线环卫工人和在市公交公司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一线公交司机可享受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

9月30日,市区限价房选房刚刚落幕。10月31日,选配公共租赁房又让不少人激动不已。无论是低保户还是住房困难的人才,都希望一缕安居阳光照进自己的生活,从此能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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