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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林改让山林活乡村兴

2018-11-27 09:46: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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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股均利”“四共一体”让村子红火了起来

林改,不仅盘活了山林还带火了乡村。

距梨树村东南47公里外的高砂镇龙慈村是个典型的林村,林地面积27227亩,“靠山吃山”是这里的传统,每年年初,村里都要向一千多位村民发放林场分红。

“我们一家七口人,去年分到了10500元。”村民李思华说,“比2010年多了3000多元呢!”

2004年,当林改政策传到龙慈村时,村民们闹开了,想“一分了事”。但当大伙冷静下来时才发现“想要分山不容易”。

“当年我就不同意分山,全家以做小吃为业,哪有时间管山,不荒了才怪。实践证明,村里的做法是适合的。”李思华说,他常年在外做小吃,对林场没出过一分力、出过一分钱,可一家人一样领到了分红,“要是当初一分了事,我们家的林子肯定荒在那了,多可惜。”

“当年村里前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小会不知开了多少场。”村里的老人回忆道,“经过一年时间,综合了所有群众的意见后,村里终于确定了林权改革方案。”

方案核心是“均股均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变的情况下,村里成立龙慈村股份合作林场,通过“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林场。每年造林都承包给专业种植团队,砍伐时,先由林场进行预算后,再到县林业局林木转让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村民在集体的山林权益中占有一定的股份,每年按股份分红。

随着林地管理的不断改善,龙慈村林地的林木蓄积量开始大幅上升,村级林业收入从2002年的26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200万元左右,村民也得到了实惠。

“有了钱,可以为群众多办些实事。”村党支部书记罗宗堂介绍,今年村里又修了一条2公里的水泥村道。每年教育投入2万元;维护社会治安近万元;在每个自然村修建一个老人活动中心;宅间道硬化4000平方米。村民福利也大大提高:60岁以上村民每人每个月发100元,每年重阳节每人发200元,当年考上大学的大学生最多奖励1000元等等。

龙慈村的集体林权改革,改变了以往的分山后村民各自种、管、伐的模式,均山入股,集中林地统一管理,解决了林地“分”的难题,同时放活经营,定期股利分红,保障了村财与林农自身的收益。

而高桥镇新桥村的改革探索,又是一副不同的光景。

在新桥村林场,村党支部书记洪英松指着杉木说:“这是我们村和沙县国有林场合营后,林场专业人员种植的,林木主干粗细均匀,布局排列有致,出材量可达每亩12立方米。”

原来,自2012年以来,新桥村便开始探索村集体与国有林场合作经营,通过股份制合作经营村集体300多亩闲置林地,借助林场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种植技术,打破新桥村有山无林,有林无管理无技术无收益的“三无”窘境。

新桥村村民1153人,土地面积12193亩,其中林地面积占了9815亩。“村里自古‘靠山吃山’,分山到户后,不少村民在外做小吃,林地也就荒废了。山林无人经营,村财收入也就断了来源。”洪英松说,当时,村财仅靠水库租金和出售林地维持,村财年收入仅万余元。“2009年,我初到村里时,村两委的工资都发不出,村民没人愿意当村干部。而村内一旦需要建设,只能靠卖林木获取资金。”

2004年,新桥村林业股份林场经营面积仅1500余亩,每亩蓄积量仅6-7立方米。2011年,新桥村早年卖出的林地轮伐期已到,大量的林木被集中砍伐,预留的苗木种植费用已告罄,大片需要种植的林地,让原本入不敷出的新桥村雪上加霜。

为打破“空壳”现状,2016年,新桥村在县领导的支持下,以同县国有林场合作经营为基础,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探索村集体同国有林场共享林地股权、共同经营村集体林场、共同开展资本化运作、共享林地收益的“四共一体”新模式。

当年8月,双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合作山林总面积约1150亩。双方约定新桥村将林场51%股份转让给国有林场,由其负责管理,主伐时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国有林场不直接支付股权转让款,采用年度支付方式,按基准利率再上浮6%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林木主伐时再行结算,并承担林地使用费;如有溢价,则双方按4:6比例分配收益。

“按照约定,国有林场每年以利率形式向村集体支付资金占用费。”洪英松说,“这样一来,村财就有了稳定来源,2017年村财收入增加了约6万元。可以基本维持村里一年的正常运转。”

村财有了,村子便红火了起来。村里的主干道上铺设了路灯,村道两旁垃圾少了,河流也更清澈了。“现在有了稳定村财收入,我们村里的建设就可以跟上了。”洪英松说,“首先是把保洁工作做好,今年起,村里打算每年花3.5万元,两日一次将垃圾运送至沙县压缩站进行压缩,最后集中转至三明市进行专项处理。”

“四共一体”推行一年多来,沙县国有林场与6个乡镇林场、5个村集体和1个林业大户开展合作,经营面积达3.5万亩;省属沙县官庄国有林场与高桥镇上里村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合作面积280亩。

深化林改,久久为功。通过林改,沙县大山里的林子活了、安静的村子热闹了起来,县里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县”“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福建省森林城市”等称号。

“沙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围绕增绿、增质、增效的目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更好地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努力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子。”沙县县委书记杨兴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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