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三明市区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018-12-13 12:10:20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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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的可靠性,增强全市人民的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之规定,决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在三明市区试鸣防空警报。 根据全国统一的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第一次为“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时,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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