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监督管理算好村财“放心账”
2018-12-16 10:59:41陈 静 江敏 周岐杰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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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票据是具体用于什么方面的开支?还需要详细备注下。”“这次买的办公桌价格怎么偏高了......”杉城镇胜二村纪检委员陈昭琪向经办的村干部详细问道。 近日,在泰宁县杉城镇胜二村的村部会议室,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在对该村第三季度的村财开支进行逐笔审查与核实。经过核查,确认无误后,5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将各自保管的部分印章拿出来,拼凑成一个完整的印章,在审核通过的发票上签字并盖章。 “村里的每笔开支都需要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对原始凭证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严格把关,一些金额较大的款项支出更是要事先跟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报备。说句心里话,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后面帮我们审核把关,我们做事心里也踏实,村民对我们干部也放心。”胜二村党支部书记邓永平介绍道。 不同于胜二村这种颇具古代“虎符”的特色管理办法,杉城镇际溪村在管理上就显得现代的多,作为泰宁县着重打造的“五朵金花”之一,际溪村的村民在享受着旅游发展所带来红利的同时,也拿出了属于自己的管理办法,就在上个月,该村江家坊小组的水渠工程正式完工,该组的村民代表悉数到场参与了验收。 “近年来我们村的工程项目比较多,为了保证项目的管理到位,村里模仿县乡‘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建设在哪个小组就由那个小组的村民代表负责,做好项目的管理和监管,严格控制好施工进度和质量,验收和决算单上都要经过小组代表的签字确认。”谈起本村的管理办法,际溪村党支部书记林永胜自豪地说道,“这些项目建设都是小组自身受益,各组的代表都十分积极。” 像胜二村、际溪村的这样特色管理办法只是泰宁县杉城镇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剪影,该镇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出台了《泰宁县杉城镇村(居)组织工作制度汇编》,不仅对各村在村财报支、工程项目管理上作出明确要求,还在村集体土地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均给出了指导性办法和意见,为村级自治组织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了依据和制度保障。 不仅如此,杉城镇还通过传播廉洁文化、警示教育等方式,给农村注入廉政“基因”,营造基层廉洁自律氛围,做好宣传教育和村务公开公示,着力打造阳光、和谐的村集体。 “通过对制度的不断完善,党风廉政教育的持续展开和纪委监委的精准监督,三管齐下,让村级集体资产得到真正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泰宁县纪委副书记肖秀福表示。 (三明日报泰宁记者站 陈 静通讯员 江敏 周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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