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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锦园一业主三年拒交物业费 物业对其停水停电

2018-12-24 09:54:46朱丹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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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报记者 朱丹宇

事件:店主三年不缴物业费遭物业停水停电

12月20日,位于时代锦园小区的店主小刘因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停水停电。

原来,因为对小区物业服务的不满,小刘从2015年7月开始,便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示抗议。“我们这片区域经常有工地施工,每到雨天,雨水就会把工地的泥沙带到店铺门前。下水道也经常堵塞,导致污水漫出地面,给我们带来不便。而物业为此做的清洁工作屈指可数。”小刘说。

20日17时左右,多次催收物业费无果的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作为“反击”。这下可苦了小刘,她抱怨:“小卖部的电脑收银、冰柜储存都得用电,损失不少。”

记者了解到,小刘店铺的水费电费一直是自己直接交给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从未欠费。

物业:多次催缴无果,无奈而为之

记者为此走访了负责时代锦园小区物业服务的福建大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管白建明说:“我们自时代锦园开盘以来,就一直负责小区物业工作。店家水电有问题,我们就派电工维修,公共设备设施,我们也经常维护保养,晚上还有保安巡逻。”白建明表示作为物业,公司已经做了物业该做的事,而小刘的店铺从2015年7月至今,已经欠缴物业费2909.7元,并且,多次催缴无果。他们对其停水停电也是无奈之举。

律师:拒交物业费有错 停水停电无法律依据

双方各执一词,记者咨询了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叶素华。她表示,店主以不满物业的服务为由而拒交物业费肯定有错,物业应对没有缴费业主提起诉讼,起诉的结果就是业主承担物业费及滞纳金、诉讼成本。反观物业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也是错的,除非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停水停电,否则业主使用的水、电的合同主体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如果业主已经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的供水、供电。导致的结果是,业主也可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其擅自采取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

拒交物业费,物业停水电,这些都是以暴制暴的行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使矛盾加深。如果多数业主都对物业的服务不满,可以收集证据交给业主委员会,进而发起业主大会,商量更换物业事宜。如果只是单个业主不满,可以让业委会和居委会从中协调。物业方面也可以借助业委会和居委会与业主协商,协商无果再提起诉讼。

12月21日,记者了解到,小刘已经将所欠物业费悉数补清,店铺也恢复了正常的水电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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