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审结一起证人出庭作证盗窃电缆案
2019-01-07 09:58:49叶聿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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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月7日讯(通讯员 叶聿僚)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证人出庭指正“惯偷”盗窃电缆线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也是“三项规程”实施以来,该院办结的首例证人出庭作证案。 该案中,吴某在公安侦查、审查起诉及本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均拒不供述多次盗窃多小区电缆线的犯罪事实,辩称盗窃物品为废弃钢筋、废铁和铝材。承办法官在反复查阅卷宗、观看监控视频后,决定要求全程见证吴某销赃电缆线的收购站雇员出庭作证,遂向该雇员发出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并向其反复释明权利和义务,最终扫除证人的担忧同意出庭作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证人当场指认吴某某多次到其所在的废品收购站销售电缆线的事实,综合在案的其他证据,确定被告人吴某某盗窃物品即为电缆线,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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