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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沉迷网络赌博 诈骗巨款获刑十年

2019-01-17 17:11:18徐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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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月17日讯(通讯员 徐巧)他本是国企员工,工作稳定,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可是一朝误入歧途,沉迷网络赌博难以自拔,却屡屡失利,身陷囹圄……为筹措赌资,他以合伙投资为名,骗取了他人205万余元。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诈骗一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林某系建宁县某国企员工,2011年以来,林某因沉迷赌博,多次欠下赌债,其父母和妻子先后通过借款、贷款、变卖房产、及多年存款等方式帮其偿还赌债200余万元。可是,林某并未因此悬崖勒马,2016年起林某隐瞒家人,通过微信参与网络赌博。赌博方式是微信群内有人发红包,参赌人员以猜尾数的形式下注,猜中就能翻倍获得回报。林某从小额投注开始,后来每次投注金额高达3万至5万元,很快林某便欠下巨额赌债。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林某因网络赌博损失约351万元。

2017年8月,为筹措赌资,林某虚构从事代还信用卡、代缴投标保证金的业务,先后邀请被害人朱某、杜某合伙投资,并签订出资协议,约定业务办理的相关事项。朱某、杜某负责提供资金,并向林某0.5%-1.5%不等的手续费,林某负责代还信用卡和代缴保证金的具体业务。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朱某及杜某向林某提供资金共计558.44万元,而以上资金大部分被林某用于网络赌博。期间,林某归还朱某、杜某共计353.25万元,因网络赌博失利,剩余的205.19万元无法归还。

2018年1月底至2月初,朱某、杜某需要使用资金,多次催促林某归还资金,林某因赌博失利无力归还,通过制作虚假的转账凭证欺骗朱某、杜某已转账归还资金,朱某、杜某到银行查询后发现被骗。

建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为了筹集赌资,先后虚构自己从事代换信用卡、代缴投标保证金业务,邀朱某、杜某合伙投资,骗取他人资金用于赌博挥霍,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205.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案发后,林某通过变卖房产偿还朱某23.8万元。林某主动投案,并退还被害人部分损失,综上法院对林某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不要抱着玩一玩、赚点小钱的心理参与网络赌博,一旦陷入其中就难以自拔,甚至到最后不仅输掉了自己的全部身家,殃及家人,还可能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而本案中,被告人以虚构办理业务的方式,邀请他人合伙投资进行诈骗,其实是抓住了对方追求较高收益的心理,许诺高收益和高回报,从而骗取钱财。因此,一定要明白看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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