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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男子冒用女友微信诈骗获刑

2019-01-21 11:23:14张尚鸣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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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尚鸣

案情:2013年,被告人吴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了在福州务工的云某,继而发展成男女朋友。期间,云某在微信中注册了昵称为“雅依”的微信号,添加了罗某等人聊天,并在微信里发布没钱吃饭等信息,罗某获息后便通过微信转钱给云某,云某将此事告知了吴某。吴某便认为罗某钱好借,便想冒充云某乘机向罗某借钱。2014年4月,吴某把云某注册的昵称为“雅依”的微信号拿来使用,冒充云某与罗某聊天并借钱。4月,吴某又申请注册另一个微信号冒充云某与罗某聊天。为了让罗某相信其编造的云某各种遭遇,吴某又申请注册使用昵称为“江月近人”的微信号,谎称是在云某隔壁开服装店的“江姐”与罗某聊天。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间,吴某冒充云某,编造以其本人生病住院、父母亲生病住院、合伙开服装店需要资金等虚假理由向罗某借钱,罗某先后向吴某提供的账户存入1072575元,通过微信转账及微信红包转给吴某173050.37元。后吴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归还罗某11700元,实际骗取罗某现金共计1233925.37元。

审理:经尤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金额达1233925.37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犯罪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罗某。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市民在生活中使用社交软件一定要注意,凡是涉及到金钱交易的一定要首先确定对方的身份,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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