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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房租抵扣不必再填房东信息

2019-01-25 09:58:41刘岩松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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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报记者 刘岩松

今年1月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在此前已经率先实施的每月5000元个税免征额的基础上,最新发布实施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其中,不少人在申报“住房租金”这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上遇到了困惑:房东担心填写出租方信息后可能要补缴房屋租赁税费,所以变相提出“涨租”要求。报或不报,这成了一个问题。

记者就此采访了梅列区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而三明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也就是说如单单计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相当于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8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具体内容包括: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也就是说只要上报,税收部门将能查到房东的出租信息。

“一般按照5%的综合税率向房东征税”,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非常多,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一般来说,税务部门为了简化计算,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综合税率来征收。也就是说,假如三明一个房东出租住房,每月房租收入2000元,按照5%综合征收税率,实际缴纳税款100元。

近日,记者用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住房租金信息填写栏目,发现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原来需要填写的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份证件类型以及出租人身份证件号码都已经变成了“选填”状态,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也变为“选填”状态。而租赁房屋地址和租赁起止时间仍需要填写。

就目前来说,房东不必担心出租信息泄露而被追溯租赁税费,租客也不必忧心因申报房租抵扣而“得不偿失”了。而租客的填报效率也大大提升。

不过,这将加大个税征管难度,相关部委应该加大信息联网程度来防止个人虚假申报住房租金等扣除信息。而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纳税人申报个税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保留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个税法实施条例明确,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较少人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原因是在三明租房的一般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年轻人居多,而这部分人的收入一般在5000元以下,没有达到个人税收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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