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读报

三明:春运路上遇“李鬼” 执法者火眼金睛辨真伪

2019-02-01 17:13:19王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车辆现场

东南网三明2月1日讯(通讯员 王磊)“我没去过漳浦,漳浦县交通执法大队也没扣过我的证,那张《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是伪造的。”

2月1日上午,在永安市交通执法大队违法处理中心,随着驾驶员王某亮如是向执法人员供述,扑朔迷离案情的最终走向明朗……

1月27日下午,那天正值周末,根据防控非洲猪瘟值班安排,永安市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永安北高速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6时许,一辆牌号为赣AD**09的大型普通客车搭载50余名乘客从收费站驶下高速,车上未有任何班线标识,该车顿时引起了执法人员的疑惑。

经询问车上乘客得知,该车所搭载的乘客均为在广州经营沙县小吃的商户,统一在广州搭乘该车准备返回沙县过年,且并未与任何个人或单位签订包车合同,也未收到包车发票,这又再次加深了执法人员内心的疑惑。

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王某亮出示班车客运标志牌或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及其个人《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时,王某亮均无法出示,并向执法人员出示了一张《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表示该车因“未按指定路线上下客”,《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已于1月22日被漳浦县交通执法大队所暂扣。《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上详细登记了执法人员、执法单位等信息并加盖了鲜红的印章,还有编号,乍一看并无不妥,但露出蛛丝马迹,丝毫未逃脱执法人员的法眼,所涉嫌的违法行为名称极不规范且这张清单是旧版的法律文书。许久以前全省交通执法系统早已统一启用了新版法律文书,除了格式不同之外,新版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是没有编号的。

组织分流乘客

执法人员当即根据该车行驶证信息通过全国道路运政基本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经查,系统内并无该车信息。到底是真“李逵”还是假“李鬼”?考虑到该车在无任何手续、无任何监管的情况下长途跋涉,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作出扣押该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的过程中,部分乘客得知要暂扣车辆,顿时情绪激动,执法人员见状一边配合公安干警耐心说服激动的乘客,同时积极调配了两辆符合资质的客运车辆前来分流乘客,最终将全部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办案现场

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通过联系漳浦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案情通报后对该情况予以核实,得知漳浦县交通执法大队从未暂扣过该车证件,也从未向其开具过《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在多次询问王某亮的过程中,王某亮一直闪烁其词,坚持对既有事实予以否认。对此,执法人员耐心予以说服劝导,并告知对方如提供虚假证言而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将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的相关法律责任。在确切的证据面前,王某亮最终承认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车也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目前,该案已调查处理终结,永安市交通执法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本网原创
更多>>要闻
  • 新闻图片
  • 论坛热图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