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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0:11:58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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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收到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69件(巡视期间移交问题线索10件,巡视反馈意见中梳理出需问责处理的问题线索59件);移交检控类信访件44件。目前,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已办结69件,会同信访件暂存待查1件;移交的检控类信访件已办结36件,正在核查5件(拟立案2件),暂存待查3件。共对120人作出相应处理(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47人,其他人员65人),其中立案3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涉及科级干部7人(双重处分5人,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8人,开除公职5人,政务撤职3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政务记过1人),党纪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21人,通报批评25人,批评教育34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辞退2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2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炜宇挪用公款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县移民局原主任科员邓贵福侵吞公款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县移民局办公室原主任兼会计黄学昌侵吞公款、受贿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黄埠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原所长兼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出纳夏洪星挪用公款问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5.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黄显能违纪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黄坊乡武调村聘用秘书兼出纳余家勇违纪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黄坊乡武调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明才贪污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黄坊乡武调村村委会原主任朱金群贪污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9.县移民局后扶股原股长张韩燕侵吞公款、受贿等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10.县公安局黄埠派出所所长龚阳平违纪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11.濉溪镇斗埕村党支部原委员刘汉辉违纪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2.伊家乡沙洲村村委会原主任何建仁违纪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3.伊家乡笔架村党支部原书记柯自建违纪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4.华阳林业有关信访问题,给予华阳林业公司营林部原经理刘献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5.县闽源电力公司董事长、经理、党支部书记(挂职)张起烽违纪问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6.华阳林业有关信访问题,给予华阳林业公司原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徐冬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县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股原股长兼出纳陈杉,违反工作纪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18.县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黄镜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溪口镇枫元村村委会原主任龚志强违规领取粮食直补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黄埠乡山下村村委会主任黄卫东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均口镇岭腰村党支部原书记孔荣经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华阳林业有关信访问题,给予华阳林业公司返聘职工温建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县经信局局长罗辉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三明市公路局建宁分局副局长、工程师王振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5.黄坊乡纪委原书记谢凤金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6.县人民法院驾驶员龙森怀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并报支通行费和油费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7.县直机关托儿所所长李玉玲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8.均口镇水利站原站长黎圣阳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9.客坊乡湾坊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忠先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0.黄埠乡友兰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林青虚增补助款用于支付招待费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1.华阳林业有关信访问题,给予县林业局产业股原股长、华阳林业公司原总经理肖方明开除公职处分。

32.县农业局干部邱宏伟嫖娼问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3.县环境保护局驾驶员兼会计沈国刚,违反工作纪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二)诫勉谈话情况

1.关于时任闽江源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宗群涉及巡视反馈“2017年环保督查指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坪岗酒店清理整顿仍有差距;金铙山高山滑雪场项目违规建设,后被责令拆除,项目亏损;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生态监测中心等多个土建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未招标”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时任县国土局局长黄呈伦涉及巡视反馈“斗埕工业园区造成土地闲置、国有资产损失;县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借给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资金;福城边贸项目违规办证,违约金及利息未及时追缴”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3.关于时任分管公务用车的县政府办副主任郭忠双涉及巡视反馈“建宁县政府办驾驶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4.关于反映建宁县农业局有关问题信访件,给予县农业局农机推广中心主任黄得裕诫勉谈话处理。

5.关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邱闽华未按有关规定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6.关于县商务局副局长代文明涉及巡视反馈“县商务局负责的闽赣省际电子商务产业项目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开展”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7.关于福建镇淮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建富涉及巡视反馈“闽江源生态旅游区闽江源头拜水溯源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中存在对项目工程款超额支付”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8.关于闽江源旅游集团财务负责人庄建生涉及巡视反馈“闽江源生态旅游区闽江源头拜水溯源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出不规范不合理”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9.关于时任县国土局财务股股长袁国河(已退休)涉及巡视反馈“县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未及时核销土地收储借款”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0.关于县国土局用地股股长刘家祥涉及巡视反馈“万星影城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福城边贸项目违规办证,违约金及利息未及时追缴”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1.关于县城监大队副大队长罗水明涉及巡视反馈“县城监部门对晟大公司、福城公司处罚不到位”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2.关于县住建局房管所所长谢国勇涉及巡视反馈“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管理不到位,导致多个楼盘出现‘烂尾’”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3.关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朱建宁未按有关规定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4.关于县财政局党支部委员詹光沛涉及巡视反馈“县财政局2015年用公款代垫的方式为17名党员交纳整年党费2148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5.关于县教育局党支部副书记朱贵明涉及巡视反馈“县教育局党支部2016年春节放假期间召开支委会、2018年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出现‘支行、经营’等字眼”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6.关于县教育局党支部组织委员吴朝胜涉及巡视反馈“县教育局党支部2016年春节放假期间召开支委会、2018年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出现‘支行、经营’等字眼”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7.关于县政协办驾驶员房宜忠涉及巡视反馈“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或报支私车加油费用”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8.关于伊家乡东风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张光庆涉及巡视反馈“伊家乡东风村党支部2015年7月就组织学习2015年10月才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9.关于反映黄埠乡罗源村有关问题的信访件,给予黄埠乡罗源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廷贵诫勉谈话处理。

20.关于反映黄埠乡罗源村有关问题的信访件,给予黄埠乡罗源村村委会原主任黄思敏诫勉谈话处理。

21.关于反映溪口镇艾阳村朱述忠有关问题的信访件,给予艾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朱述忠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对基本完成整改事项说明

1.挂钩帮扶项目专项检查反馈问题还有2个未整改到位。一是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高压杆线未迁移问题。正在督促B标段施工单位尽快完成钢塔架设,要求电力杆线迁移电缆沟土建施工企业提前与闽江源路、西互通路施工企业对接,尽快完成电力杆线迁移电缆沟土建施工,待供电公司批复确定停电日期后,将新高压杆线接入电网运行,完成杆线迁移。二是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闽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和审计不严格的问题。正在组织力量加大审计力度,尽早提出审计结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

2.“三欠”、失信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尚未完全清理到位。已清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共93人3114.41万元,因涉及公职人员基数较大,涉及金额较多,短期无法清理完成,并且部分公职人员涉及多人担保,涉及省市垂管公职人员较多,尚有55人1302万元不良贷款正在清理。下一步将分类对不良贷款公职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处置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大与省市垂管单位的沟通联系,由省市属垂管单位督促其还款。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3.财政资金外借尚未完全收回。目前外借的9399.66万元已收回5214万元,尚有4185.66万元未收回。(1)对报国寺剩余借款119.72万元问题,目前已成立清理小组,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应由统战部、民宗局负责建设的项目工程进行评估审核,明确建设资金,将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优先用于偿还财政借款。(2)对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剩余借款2060万元问题。县法院已下达保全裁定书,与铙山纸业签订反担保协议,依法办理有效反担保手续。(3)对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剩余借款999.94万元问题,因尚和国际楼盘纠纷已全部移交法院处置,一期楼房处置款只够支付优先债权人,二期楼盘已交由第三方垫资代建,需一定建设期,根据合同履约规定项目完成三个月内招商落地后,退还在县收储中心质押的1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冲销借款。(4)关于县水电装潢公司余下剩余借款1006万元问题,已制定委贷资金提前还款方案,确保委贷资金按时偿还到位。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4.为南方林业公司提供担保造成损失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目前南方林业公司破产已进入司法程序,建宁县闽峰公司债权已在法院进行登记备案,对相关公司未缴纳的合作款已开展追缴工作。下一步,县政府将与三明中院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及时跟进,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同时,对未过户的25104亩林木资产和原评估价值915.1万元的非林木资产进行评估,通过司法程序进一步明确相关公司应承担的债务。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建宁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抓整改、抓提升,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

二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各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巡视整改的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久久为功、一抓到底,保证所有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四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务要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981003;通信地址:建宁县黄舟坊27号,邮政编码:354500;电子邮箱:jnxcb1003@163.com。

中共建宁县委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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