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遭部门推诿?沙县住建局核查回复
2019-02-27 21:14:57肖晓敏 王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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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沙县住建局对《直通屏山》的回复 东南网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 王楠)近日,《直通屏山》收到这样一条留言:停放在沙县翠绿小区的车辆,被业主砍伐的树枝划伤,这该由谁来负责?某电台节目主持人对上述情况进行采访,没想到,在采访过程中,却遇到了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今日,沙县住建局和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翠绿社区居委会向《直通屏山》发来回复,对相关情况进行解答。 小区车辆被砍伐树枝划伤 谁来负责? 某电台节目主持人在《直通屏山》留言中介绍,1月12日,沙县陈女士将车辆停在翠绿山庄12栋的划线车位上,没想到车的引擎盖出现从右至左的长条形划痕,伤及底漆,受损位置多处,经过4S店检测评估,维修费用需6000多元。这可急坏了陈女士,车辆划伤到底是怎么造成的?陈女士查看沿街店铺的监控看到,车辆是被小区业主吴某砍伐树木掉落的树枝划伤的,但吴某拒不承认,拒不赔偿。 陈女士质疑:业主能够私自砍伐小区绿化树木吗?难道就没有人管理吗? 为了得到答复,1月25日该主持人分别向沙县翠绿小区物业城南物业公司、沙县翠绿社区、沙县园林管理处进行反映,得到的回复均是不归他们管理。 部门相互推诿?沙县住建局、翠绿社区居委会回复 主持人采访是否遭到了部门推诿?陈女士车辆划伤该如何处理?2月27日,沙县住建局及沙县翠绿社区居委会分别向《直通屏山》发来回复,介绍相关情况。 沙县住建局表示,经了解,1月25日,沙县园林处接到某电台节目主持人采访电话,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向其介绍,翠竹小区绿化应由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养护管理。沙县住建局回复中还介绍,2月13日,三明市委宣传部介入了解该事件具体情况,要求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该局随即落实查办。2月16日、2月21日,沙县城监大队、沙县园林处工作人员两次前往翠竹小区调查取证。2月27日,沙县城监大队、沙县园林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吴某完成询问笔录。 下一步,住建局将依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对当事人吴某私自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 沙县翠绿社区居委会介绍,经过社区多次介入调解,陈女士与吴某无法就陈女士车辆划伤赔偿金问题达成一致。2月26日下午,陈某向社区表示,已经起诉至法院,等法院开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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