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法院:庭审中的普法课
2019-03-12 18:26:21郭秀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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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的普法课(郭秀娣/图) 东南网三明3月12日讯(通讯员 郭秀娣 文/图)3月6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淼等九名被告人聚众斗殴案。庭审现场邀请了来自福建某学校五十余名学生旁听,学生们一张张稚嫩而略显得紧张的脸庞写满了对这次庭审的期待。 这是一起涉及该校学生的聚众斗殴案件。2018年2月,张某楷与黄某淼因争夺女友一事产生矛盾并多次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双方多次以约架方式挑衅对方。 同年2月28日中午,张某楷与黄某淼再次因此事发生争执,后双方通过QQ和电话约定当晚八点三十分在中山公园门口斗殴。随后,张某楷、黄某淼各自召集了数十人,并携带西瓜刀、军刀、昆刀、伸缩棍、木棍等斗殴工具在中山公园门口上演了一场“武斗”,造成一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后果,严重冲击了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考虑到聚众斗殴犯罪属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直接破坏社会的和谐并危及民众的人身安全,而大多数犯罪人员经常是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加入到群殴中,凶险程度是组织者与参加者难以掌握的,而损害结果又往往违背组织者的初衷。三元法院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并分别会见九个被告人,并通过走访调查,详细了解黄某淼等9名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结合各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家庭现状等个人情况,联合三元区检察院为黄某淼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的法庭教育,真正落实“惩教结合、寓教于审”方针,并积极与该校进行沟通,邀请该校学生参与案件旁听,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在庭审中,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原貌,通过对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法律依据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从聚众斗殴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了危险教育;从分析被告人犯罪原因进行了个案教育;从鼓励被告人重塑生活信心、开启崭新人生、做有益于社会之人进行了信心教育。法庭教育触及被告人的内心深处,九个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部分被告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该案当庭作出宣判,9名被告人被分别依法判处1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庭审教育也警示了在场的50余名旁听学生,让学生们在真实庭审中感受法律的威严,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提高对法律的敬畏感,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努力学习,珍惜美好青春。 在真实庭审中加强法制教育,是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容易冲动做出一些不计后果的举动,通过邀请学生旁听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未成年人易犯的犯罪类型案件的审理,可以帮助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矫正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促使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自我,预防犯罪,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以来,三元区法院共邀请在校生参加3起典型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学生陈某某说:“今天的法庭审理让我很触动,特别是法官和检察官对被告人所做的法庭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我要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不僭越法律底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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