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2019-03-16 11:07:45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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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福建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经我局调查,你公司存在“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2019年3月15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元环罚告字〔2019〕9号),拟对你公司罚款688.7145万元。你公司有权要求陈述申辩及听证。如你公司要求听证,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领取本告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三元区红印山路24号 联系人:鲍钰皙 联系电话:0598-8317003 特此公告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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