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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霸道“僵尸车” 何去何从?

2019-04-22 09:51:22苏莉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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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边上小巷内的“僵尸车”。



这辆破旧车常停在乾景路一小巷内。



这辆无牌车停在博物馆很久了。



三轮车被遗弃在乾景路附近。



交警正在江滨路拖移废弃三轮车。

三明日报 苏莉文/图

近年来,随着个人汽车拥有率越来越高,停车难的问题也愈发凸显,特别是一些老小区,想顺畅地停个车几乎成了奢求。然而,却有一些报废车辆、无主车辆,长期“霸占”公共停车资源,有的还成为“垃圾车”,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本报《都市特刊》以《霸道“僵尸车”》为题,对“僵尸车”占道扰民的情况进行了报道。那么,群众发现“僵尸车”该怎么办?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这些“僵尸车”的?记者再探“僵尸车”。

现状:“僵尸车”依然藏于街头巷尾

4月19日,在市农业局边上的小巷子里,记者发现了一辆挂着闽D车牌的汽车,车身“灰头土脸”,左前侧车灯已经掉落,轮胎干瘪,向周围的住户打听,均不知道车主是谁。

记者联系了交警方面,梅列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黄航通过车辆查询系统,查到了车主为池某,厦门市思明区人,车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

为何已经可以报废的车辆还一直停在这里不动?

民警通过登记的电话号码联系了车主。车主表示:该车的车龄很长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而自己经常在外地,忘了去处理,就一直扔在那里了,到时会请人帮忙处理报废事宜。

4月20日,记者看到,在市博物馆周围的停车位,长期停着一辆没有牌照的中巴,车身写着“泰宁城市公交”。市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博物馆一带没有设车辆进出卡,目前在夜间,很多停车位成了一些大车的免费停车场。

在徐碧步行街,一辆闽GH开头的破旧厢式货车长期停在巷子里,车身锈迹斑斑。在景乾路,一辆没有轮胎的三轮车长期停在路边。

……

记者稍作走访,便在街头巷尾发现不少“僵尸车”。

车主为何遗弃“僵尸车”

车主为何遗弃自己的车子,使其成为“僵尸车”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僵尸车”车主不愿处理车辆,是因为车辆违章较多,没有及时处理,而长时间不处理违章还会产生一定金额的滞纳金,由于车辆报废需要清除所有违章记录,缴清罚款,而车辆报废又拿不到什么钱,索性就不管车子了。

废旧车辆该如何处理?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张克祯介绍,废旧车辆可以进行报废处理。车辆申请报废并不难,车主只需准备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在处理完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后,打电话联系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企业会提供上门服务,并协助车主办理全套注销手续,非常便捷,企业名录可登录市交管局官网查询。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黄标车报废会给予车主一定的补贴。而达到车辆报废年限的汽车,回收公司也会按重量给予一定补偿。

“希望车主及时处理自己名下到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否则新车上牌将受到影响。”张克祯说,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而名下有超过3个年检周期未年检的车辆,在购买新车时将无法登记上牌,且名下其他车辆,也无法通过年审。

遇“僵尸车”,市民该如何举报?

“市民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也可直接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情况及时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若举报的‘僵尸车’达到拖车标准,民警将把车辆集中运送到停车场进行统一存放,并通过电话、信函继续联系车主,同时还会向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如果逾期车主仍未前来认领,民警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张克祯说。

警方提醒市民,虽然“僵尸车”长期闲置在路边,但停放再久也是别人的私有财产,其他人甚至交警也不能随便处置。车主不应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应及时处理自己名下的“僵尸车”。

“4月18日,在对江滨路进行整治时,我们发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违停,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该三轮摩托车已经停放一个多月,由于查询不到车主信息,我们就先进行了拖移处理。”黄航说:“对那些不按照交通法规停放的‘僵尸车’,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对逾期未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具有被盗抢嫌疑的车辆,会拖移至施救中心停车场,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2月,两区城管部门联合交警对2017年以来查扣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1718辆‘僵尸车’的车辆信息进行公告,期限为60天,如果在期限内没有人来认领,我们将视之为无主物,依法予以处理。”梅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罗斌说。

市民建议:处理“僵尸车”,可这样做

针对发现“僵尸车”该如何处理的问题,记者也采访了市区一些小区物业负责人,他们表示:他们也希望处理这些车辆,但有的车主拒绝处理,称还要使用;有的车主则表示人在外地,没时间处理;还有的车辆根本找不到车主。这些车占着车位又不缴停车费,还影响其他业主正常停车,让人很是头疼。

虽然目前并没有关于小区内“僵尸车”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有居民提出,对于小区里的“僵尸车”,应该建立档案,把车主信息、停车时间等记录在案,以方便有关部门展开调查。

《物权法》规定,小区里的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共有,长期无偿占有,涉嫌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使用权。如果启动法律程序,全体业主可作为原告。

采访中,有市民指出,随着天气逐渐升温,若“僵尸车”内汽油浓度较大,在阳光烘烤下易起火自燃,尤其在天气干燥高温的情况下,接触到路边的杂草、落叶堆容易引发火灾,隐患极大。

他们建议:一、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如果小区内有此类车辆,物业和社区等可以向交管部门提交材料,执法人员上门核实后,会通知车主进行处理,如联系不到车主,执法人员可强行拖走车辆,并开具凭证,进行公告;

二、采取民事手段,“僵尸车”长期停放在小区里,不缴纳停车费、管理费等,实质上已经与小区物业和全体业主产生了债权关系。作为债权的主体,物业或者业委会等可以通过相应法律手段,起诉“僵尸车”车主,行使债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对车辆进行抵扣、拍卖等处理;

三、不仅只是将“僵尸车”所有者纳入购车黑名单,更可以考虑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督促车主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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