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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田:越南籍女子借“牵红钱”诈骗获刑7个月

2019-04-23 16:11:27卢新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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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4月23日讯 (通讯员 卢新煌)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开放,国人的目光不再局限于国内,很多人走出国门旅游、留学、工作,甚至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国人作为配偶,但这种“跨国联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外籍女子借“牵红线”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处越南籍女子阮某红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90”后阮某红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谅山市人,后经人介绍嫁给福建省大田县林某为妻。2017年5月30日,阮某红与丈夫由大田县城关返回谢洋乡珍山村过节,林某当找上门让阮某红帮其儿子林某启介绍越南女子为妻,阮某红即萌生以此骗取财物的邪念。同年7月13日,阮某红与林某当、林某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友谊关出境进入越南。后阮某红为林某启介绍了1名越南女子,并由林某当出资为该女子办理护照、体检、婚育证明等手续及送红包、买戒指、衣服等礼品给该女子。同年7月27日,林某当因故需回国,阮某红送林某当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时谎称办理婚育证明、盖章等手续还需要人民币18000元,林某当信以为真即支取现金人民币23000元交给阮某红。阮某红得款后返回越南将其中5000元交给林某启,余款18000元用于日常挥霍。而后,阮某红介绍的该越南女子反悔,又再介绍另一名越南女子给林某启也未成功。同年8月9日,阮某红、林某启返回中国。期间,林某当、林某启累计支付人民币60500元给阮某红。2018年3月8日,阮某红在接到大田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电话后,主动到大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阮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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