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交警,酒驾男子弃车而逃获刑二个月
2019-05-22 00:27: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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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5月22日讯(通讯员 张平)2019年2月16日19时30分许,黄某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明溪县新大路汇通车行路段时,看见前方有民警检查酒驾,便将车子停在路上,离开现场躲避检查。随后,民警在明溪县宏观大厦地下车场将其抓获,并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鉴定,血液乙醇浓度为93.99mg/l00ml。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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