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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城区三(四)轮车整治工作侧记

2019-05-28 10:26:43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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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群众出行畅通安全

——将乐县城区三(四)轮车整治工作侧记

●三明日报将乐记者站 陈雨丽 通讯员 应钦

走在将乐县城区,人流、车流秩序井然。三(四)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随意停放、占道经营等交通乱象不复存在,交通环境更加文明、有序、畅通、和谐。

2002年来,将乐县城区三(四)轮车交通乱象严重扰乱道路安全秩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城市文明形象,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难题,老百姓称这些三(四)轮车为“城区的牛皮癣”。

针对这一乱象,将乐县先后开展了6次集中整治。其中,2004年强制拆解近300辆三轮车,2017年为904辆三(四)轮车进行临时序号登记。由于种种原因,整治效果并不明显,城区三(四)轮车交通乱象依然存在。

去年以来,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乱治理为契机,将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城区三(四)轮车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层层抓好落实,制定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回收报废实施方案,并外出调研、学习借鉴其它县市的经验做法。

自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动员部署、摸排准备、有偿回收、联合整治、巩固成果等各阶段工作有序推进。调查摸排全县三(四)轮车和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已办理临时序号登记的三(四)轮车进行折旧回收,确保车辆逐步减少;对三(四)轮车进行查扣,通过端窝点、堵源头、强整治、严执法、广宣传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的日常监管,严防三(四)轮车出现反弹、反复。

截至去年10月15日,将乐县城区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的现象已基本肃清,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取缔工作。

目前,全县共回收三(四)轮车1287辆,核发折旧及奖励资金550余万元,并依法统一集中拆解销毁。

如何在全面整治的同时,方便弱势群体及残疾人出行?

将乐县采用路面整治与回收补偿、置换替代等措施多管齐下。制定回收补偿奖励办法,鼓励已办理临时序号登记的三(四)轮车驾驶人主动上交车辆,对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主动办理回收手续的三(四)轮车进行有偿回收,该阶段工作提前全部完成;制定残疾人驾驶车辆置换方案,县政府出资购买47辆残疾人代步车,为47名下肢残疾的三(四)轮车驾驶人进行车辆置换,并进行再奖励。

去年10月18日,为解决车辆驾驶人就业问题,将乐县专门举办“三(四)轮车从业人员专场招聘会”,提供892个就业岗位,700余名原三(四)轮车从业人员参聘,达成就业意向324人次。

同时,将乐县还增加运力,解决整治后群众出行问题,投入650万元购置50辆新能源纯电动出租车和4辆新能源公交车,以“低票价、高密度”的运行模式全面投入客运市场,优化城区公交路线5条,营造更加便民利民的出行环境。

“如今,汽车站、县医院、农贸市场等原先三(四)轮车乱象严重区域,道路更畅通、更安全,城区交通事故数量、受伤人数直线下降。”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戴燕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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