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一批青年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2014-05-11 10:32 骆志雄 李小锋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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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中央、团省委先后对2013年度在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市多个集体及个人榜上有名。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201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仅7个基层团支部获此殊荣。 建宁县莲籽科学研究所、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尤溪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福建沈佳有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列东中学西藏部教工组等6个青年集体被授予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永安市宝华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邓忠华、三钢炼钢厂工人李发富、尤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张海娟等9位青年被授予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 我市还有17个基层团组织被授予2013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3名共青团员被授予2013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12名共青团干部被授予2013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骆志雄 李小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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